3月22日晚23时14分许,公安机关接报称,在深圳市福田区某小区有人坠楼身亡。接报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坠楼者为深圳市政府原副巿长陈应春,坠楼原因有待调查。
 

资料图:陈应春
资料图:陈应春
 
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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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应春简历:
 
陈应春,男,1957年2月生,汉族,海南海口人,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学历大学(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学士。
 
1973年11月-1977年10月,广东省海南黎母山林场职工;
 
1977年10月-1978年2月,广东省海口市木材厂政工股干事;
 
1978年2月-1982年1月,中山大学经济系学生;1982年1月-1982年5月,广东省政府财贸办公室干部;
 
1982年5月-1987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市政府财金办公室干事、副县科干事;
 
1987年5月-1988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计划局财金处正县科干事;
 
1988年6月-1991年9月,广东省深圳市计划局财金处副处长;
 
1991年9月-1992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计划局秘书处处长;
 
1992年12月-1993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计划局财金处处长;
 
1993年7月-1995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市长助理、副秘书长;
 
1995年1月-1995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5年10月-2001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
  
2001年7月-2001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1年10月-2003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3年3月-2008年3月,广东省深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年3月后,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0年6月-2015年6月,连任市政府副市长。
 
信源:央广网
 
201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