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李洁思报导)辽宁省丹东的60岁法轮功学员潘晶出狱后,发现养老金被停发。她多次与丹东社保中心交涉未果,遂将社保中心告上法庭。目前,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对此案已立案,近期将开庭。

明慧网报导,潘晶2016年办理了退休手续,此后每月一直领取养老金。2022年10月,她被丹东市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之后,丹东社保机构以原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为依据,停发她的养老金。

潘晶认为,社保机构没有停发、扣发养老金的权力。社保中心一位负责办理退休金的人员对她说:“上面让我们按这个文件办,这是我们的工作,你起诉吧,法院判给你,我们就给你。”

在多次交涉未果后,潘晶决定透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将丹东市社会保险中心告上法院。

据明慧网报导,潘晶因信仰“真、善、忍”普世价值,曾遭精神病院迫害,两次被非法劳教。2022年10月,被非法判刑3年,之后被关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受酷刑折磨、野蛮灌食、药物等迫害。

她被关押后,长期由她照料的90岁老母亲因无人照顾而被送进养老院,数月后离世。

潘晶因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判刑,之后养老金又被扣发,其遭遇并非孤例。

据明慧网报导,近年来,多地老年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判刑或关押后,曾遭遇养老金停发、扣发或被要求退回。有些人提起诉讼后未被立案,有的案件经一审、二审后被驳回,也有人多年申诉无果。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法轮功学员蒋益芬,曾两次被非法判刑,共7年。自2023年5月,她被扣发养老金。2026年6月11日,她再次被社保局逼迫退回18年的全部退休工资,涉及金额约36万元。

曾任河北邢台市人民广播电台主任编辑的陈星伯也遭遇类似情况。他曾被非法判刑3年,2022年11月出狱后发现养老金、医保待遇早已被社保局停发,且已被原单位开除,因此向邢台市经济开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年多后仍未获立案。

四川省会理市多名法轮功学员也因类似问题而提起诉讼。罗继平、郑琼、许世开的退休金曾被扣除,其中郑琼至少被扣除20.48万元,许世开至少被扣除14.09万元,罗继平至少被扣除13.51万元。2021年,三人提起诉讼后,被会理市法院一审判决败诉。

辽宁法轮功学员打赢养老金官司

不过,在多起相关案件中,也有老年法轮功学员最终获得法院支持的。

盘锦市89岁的崔中新和84岁的妻子齐国新,分别从辽河油田钻一教育科和辽油钻一医院退休。两人因修炼法轮功遭劳教,2012年又被判刑3年。

2020年8月底,他们接到退休办的通知,从同年9月份起养老金被停发,并被要求退回三年(监禁期)领取的养老金,共约27万元。两人上访无果,提起行政诉讼,但均被一、二审驳回。然后,他们又向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法院2026年3月2日判决:省社保中心停发盘锦市崔中新、齐国新两位老人基本养老金违法,要求10日内返还被扣发的养老金,并撤销了初、中两级法院此前的行政判决。据报导,省社保中心已经返还两人被扣发的基本养老金。

同一文件 不同结果

丹东社保中心据报以原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为依据停发潘晶养老金。该文件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刑满后可以按服刑前标准继续发放。

然而,辽宁省高级法院在崔中新、齐国新夫妇案中,却判决社保中心停发两人的基本养老金违法。

同样在辽宁省,同样涉及法轮功学员刑满后养老金的待遇问题,案件却出现不同的结果。崔中新、齐国新夫妇获得省高院的支持,而潘晶的案件刚进入审理程序。

对于60岁的潘晶而言,这场官司的结果关系到她出狱后能否继续得到退休金待遇。如今,她的诉讼案已被立案,将于近期开庭。

潘晶能否恢复养老金待遇,有待法院作出判决。

(案例取自于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