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李净综合报导)就在重庆当局发起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后不久,当地一起团伙组织幼女卖淫案被市民曝光,案件涉及小学生和初中生。然而,重庆警方命令举报人删帖遭拒后,又发动举报人的亲友出来做工作,“希望别把事情闹大”。此事被曝光后引发网民愤怒。

近期,重庆酉阳县的毛先生在微信聊天群里无意中看到一条招嫖信息,“抱着好玩的心态”便加了对方微信了解情况。

令毛先生想不到的是,对方发来的都是12岁左右的女孩裸照,并附有价格:500二十分钟,700一个小时,900两个小时,1500包夜。毛先生看到后非常震惊。

“对方说提供服务的都是小学生和初中生,发给我的图片里面十二三岁的都有。对方一直强调见面不要跟女孩子谈钱,我感觉女孩子可能是被强迫的。”毛先生说,

 

毛先生出于保护未成人的目的,他选择报警。《济南日报》旗下媒体“新黄河”报导,根据毛先生提供的警方回执单显示,2022年3月19日10时15分,接市局转警:匿名举报称微信网友在龙潭镇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派出所警察核实系:龙潭镇居民李某某于2022年3月19日14时许,介绍未成年人高某某在龙潭京某宾馆卖淫。拟立刑事案件,案件侦办中。

毛先生自己对回执单上所述内容并不认同,“约定见面的地方是恒某大酒店,而回执里面写的却是‘京某宾馆’,还故意把幼女写成未成年人混淆视听。”毛先生多次找办案警察询问案件办理进度,有没有抓住组织卖淫的人,对方回复称,人已经确定,正在找人。此后的几天,毛先生再发信息询问,对方却不再回复消息。

“他们说在抓人,有没有抓住,任何信息都不给我们透露,理由是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到底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还是保护犯罪分子?这就是避重就轻,在乱搞。”毛先生见警方不回复自己信息,无奈之下只能通过在网络上发帖的方式引发关注。

令毛先生没想到的是,自己在网上发帖没多久竟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龙潭派出所所长”,命令他“马上把帖子删掉”。但是,毛先生希望派出所能尽快将组织卖淫的人抓获,便在电话里表示拒绝删帖。

随后的几天里,毛先生的亲戚朋友和一些社会上的人士来做毛先生的工作,“希望别把事情闹这么大”,都被毛先生拒绝。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毛先生向警方举报重庆组织幼女卖淫案前夕,据中新网报导,3月6日,重庆市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高级法院的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历时一年。

据报导,当局将严厉打击猥亵儿童,组织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等八类犯罪。当局声称,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必查、有罪必惩”。

上述消息引发网民关注和愤怒。

不少网友表示:“真的骇人听闻,这哪里是人民警察,是为权贵助纣为虐的打手,成了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的保护伞。”

“女孩12岁就会主动卖淫?12岁已经是幼女范畴了,把12岁弱化为‘未成年人’是要掩盖什么?12岁和17岁都是未成年人,但恶劣程度一样吗?”

“之前甘肃幼女强奸案,法院有个‘口子’就是说如果男的说不知道对方是12岁以下,双方自愿就不算犯罪,现在还是这样吗?”

“不知道各位还记不记得当年百色助学网案件吗?当时通过该网站资助孩子的秋楚,通过受资助人了解到百色助学网创办人王杰胁迫贫困女童卖淫。我觉得这种向幼女伸出的毒手已经组织化了。”

“举报人能够在警方的恐吓下、亲朋的劝说下依旧坚守信念,他比派出所的警察们更有资格当警察,要是能多一些这种人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