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科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开及立案调查。辽宁贿选案曾震惊中南海,被高层多次点名。

中纪委通报称:经查,李文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为自己提任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为搞攀附输送巨额利益,大肆卖官鬻爵,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在操办丧事中借机敛财,收受礼金,通过向私营企业主放贷等方式获取收益;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李文科(网络图片)

经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文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贿选案。

5月8日,中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郑玉焯获刑3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被指涉辽宁贿选案,为了升官,他用各种手段拉选票破坏选举。

郑玉焯被指控在2012年底至2013年初,为当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官员送手机、利用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权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安排部分市财政局局长向省人大代表拉选票等,共涉及辽宁省11个市的76名省人大代表,涉案层面高、地域广、人数多、情节严重、恶劣。

2016年8月26日,郑玉焯被立案当天,《财新网》报导称,辽宁省12届全国人大代表贿选案,牵涉的面很广,并引起中央高层震怒。

2016年6月初,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关于“回头看”反馈情况当中曾提到,辽宁省“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问题突出”,甚至有“一些领导干部肆无忌惮拉帮结派,不同程度存在‘小圈子’、搞‘帮派’现象”。

辽宁贿选案被指是中共建政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的重大恶劣案件。据报,有955人被查处,其中中管干部34人。

2017年3月28日至30日,辽宁省41名涉拉票贿选人员被一审宣判。包括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高宝玉等41人分别被以破坏选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其中,高宝玉等9名被告人还涉贪污、受贿、行贿犯罪。

2016年3月以来,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省人大副主任王阳、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等先后落马,他们均涉辽宁贿选案。

辽宁是中共江派势力长期掌控之地,李长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江派高官都先后盘踞在辽宁,并培植了大批的亲信,形成一个所谓的“辽宁帮”,包括王珉、陈政高等。

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

2017-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