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才受审画面(网络图片)

中共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一案4月12日在天津开审,孙被控受贿1.7亿余元并当庭认罪。在孙政才的罪名方面,陆媒指其“泄露组织秘密”的报导,很快遭删除。

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4月12日的起诉中指控:孙政才的腐败史长达15年,受贿金额约1.7亿元人民币,孙政才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称“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法院择期宣判。

在此次公审孙政才前,重庆市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肃清“薄王遗毒”和“孙政才影响”的运动,市委书记陈敏尔更在两会上谴责薄熙来、孙政才是政治污染源,“薄孙流毒”仍没肃清。

12日当天大陆媒体引述天津一中院消息时,多家媒体报导孙政才“泄露组织秘密”等罪在天津一中院受审。不少海外媒体也跟进报导。

其中《新京报》旗下新媒体“政事儿”以“孙政才涉受贿罪、泄露组织秘密罪”为题进行报导。但文章随后多被删除或替换,只留“受贿罪”,“泄露组织秘密罪”消失无踪。

孙政才“泄露组织秘密”这一罪名,早在去年9月新华社发布的双开通告中出现。

至于孙政才究竟泄露了什么秘密?据香港媒体报导,孙政才还被指卷入他一手提拔的重庆原副市长沐华平所结交间谍女友可能泄密的案件。分析指出,孙政才涉及到的泄密也或许与此有关,沐华平作为中间人将秘密泄露给女友,孙政才成为间接泄密人。

时事评论员夏小强4月14日对《新唐人》表示:“孙政才泄露机密,很有可能是他在重庆任市委书记期间,重庆方面对与薄熙来事件相关调查和反腐的事情,他可能提前透露了一些信息给将要被调查的人。”

北京时政观察人士华颇认为:“泄露的目的可能是为自己谋取私利,一是政治的,一是经济上的私利,都有可能。因为孙政才野心很大,还要谋取国家最高领导人的位置。”

所谓的“泄露组织秘密罪”,并不在中共的《刑法》条文中。也就是说,这一罪名超出了刑法范畴。上一个被戴上“泄密”罪帽子的中共高官是前中办主任令计划,他被指“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最后令计划判处无期徒刑。

孙政才出生于1963年,1997年开始步入政坛,仕途一路高升。落马之际,官至中共政治局委员,成为政治局中少有的“60后”之一,外界将其视为中共第六代领导人候选人。

孙政才于去年7月被指严重违纪,随后遭中共双开。去年10月中共召开十九大时,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指控孙政才“阴谋篡党夺权”。

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

2018-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