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网络热传一张南京市江宁法院传票的照片,该传票上的“传唤事由”将“开庭”误写成“开房”。(网络图片)

4月2日,网络热传一张南京市江宁法院传票的照片,该传票上“传唤事由”栏显示为手工填写的“开房”字样,引发网民热议和讽刺。

4月3日,江宁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消息称,经查,上述情况属实。该案为原告王某诉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于3月28日在该院立案受理,书记员黄广凤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

该通报称,该案承办法官谢海勇及书记员黄广凤已上门向原告王某解释原因,赔礼道歉,并全院通报批评。

不过,此事件引发网民嘲讽。有网民表示,“法院这么严肃的地方,居然闹出这种低级错误。注意还是‘手写’,下面还有显赫的法院的公章。贻笑大方!一定要严肃处理啊!”


4月2日,网络热传一张中共南京市江宁法院传票的照片,该传票上“传唤事由”将“开庭”误写成“开房”。(网络图片)

还有网民表示,“法律上的文书岂能有误?”“对工作一点不负责任,这样的人不能重用。”“日有所想,笔有所写。”“法院发公函开房,真是好笑。”“冤案是怎么产生的?是不是一个加一个误会而产生的?”

此前中共法院判决书也多次被曝出错。今年3月底,四川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发出的一份判决书也在网络上广传。该文书出现数十处错误,甚至连法院名也写错。

据陆媒报导,2017年12月23日高坪区法院做出的这个行政判决,是针对南充某物业公司状告嘉陵区安监局其它行政管理行政处罚3起行政纠纷案。2017年10月13日立案后,高坪区法院把3起案件合并进行了审理。

大陆微信上罗列了判决书上的数十处笔误,包括错别字、标点符号等。如“批复”写成“报复”,“一事不能两罚”写成“一事两罚”,“2016”写成“2106”,“办事处”写成“办事办”等。有10余处地方分段结尾都用上了分号或逗号。判决书的最后还把上诉法院写成“成都市中级法院”,其实应该是“南充市高坪区中级法院”。

2009年12月,成都市锦江法院针对一件伤害纠纷案作出判决,但是在短短不到六页的判决书里竟出现了三个错误,原告姓名不但被写错,还被写成了被告。

2009年11月19日,郑州市法院针对一起民事赔偿案子做出判决,在6页的民事判决书中竟然出现36处错误,甚至连其中两个被告的名字都写错了。

2018-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