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救人”本是医生的天职,但在中国医院,院长却带头“以权换钱”,各种“潜规则”在医院内部大行其道,引发医院“塌方式”腐败。
 
大陆媒体日前报道了中国医院的院长们“以权换钱”的三个环节:药品采购,医疗器材采购,基建工程。
  

大陆媒体日前报道了中国医院的院长们“以权换钱”的三个环节(网络图片)
大陆媒体日前报道了中国医院的院长们“以权换钱”的三个环节(网络图片)
  
一、药品采购:报道称,药企通过给予医院相关负责人及院长回扣,从而让医院多采购自己的药品或维持药品集中供应的优势,或在临床使用数量上胜过对手。一般情况,院长们多会“欣然笑纳”,与药企或供应商形成高度“默契”。医生们对哪种药是院长或副院长引进来也都心知肚明,“有眼色”的医生都会多开这些药。
  
二、医疗器材采购:企业在中标后,要想取得高额利润,还需“固定供销渠道”,让医院优先、长期使用其医用耗材。而“固定供销渠道”也需要行贿医院主要负责人。为了顺利投放设备,医药公司私下与医院负责人约定利润分成,回扣金额高达数万元。
  
三、基建工程:在医院基建工程方面,对外“招标”只是走走形式。院长们的权力更大,“胃口”也更大,他们帮助承建商绕开规范的招标程序,承接造价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医院基建工程。
  
报道称,院长贪腐,往往意味着这家医院已经从上到下“烂掉”。据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反映,医院院长和主要负责人受贿,直接导致医院“向钱看”的风气,潜规则甚至变成了明规则。医院其他干部和医生也受此影响“收回扣”,认为“法不责众”,形成从上至下“塌方式”腐败的局面。
  
2014年,仅安徽省就有包括阜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高学中、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朱德昌、蒙城县中医院院长丁怀顺等16名医院院长因贪污被查,另有6名副院长被查。
  
“中国医疗界的腐败跟中国政府和整个官场的腐败有关联。”自由亚洲电台引述旅美中国学者刘青就中国大陆医院和医生的腐败表示:“中国医院和医生如今首先把医疗当作挣钱的渠道,因此他们拿出各种手法向病人勒索回扣。”
  
刘青指出:“在中国,医生和卖药品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不是像在美国那样是分开的,因此,医生就把开很多药、开昂贵的药品、哪怕是跟你的病毫无关系、甚至可能是有害的药品,他也不惜开给病人。在中国,看医生已变成是很可能成为伤害自己健康的事。”
  
来源: 看中国
  
2015-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