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曝国企收购黄金矿腐败案。官商勾结伪造金矿储量,7吨储量实际仅200公斤,致使2.3亿元国有资产流失。中国黄金集团及其辽宁公司、相关地质大队等数十人涉案,涉案金额达上亿元。

据大陆《检察日报》11月21日报导,2012年1月1日,大型央企中国黄金集团(以下简称黄金集团)从个体老板李伟、郭玉如手里收购了金泰-红旗金矿。该矿位于辽宁省葫芦岛。

黄金集团辽宁公司委派高某任金泰-红旗金矿矿长,当年7月该矿恢复生产。不过,到次年5月停产,该矿仅产出七八十公斤金粉,资源即告枯竭。

高某赶紧上报集团公司重新进行探矿。重新探矿的结果显示,金泰-红旗金矿的黄金储量仅有200多公斤,与黄金集团收购此矿所依据的报告中的储量相差巨大。辽宁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出具的报告中,该矿黄金储量是7,078公斤。

同时,辽宁省检察院反贪局收到的相关举报信显示,辽宁省黄金局原局长王某与原副局长刘某收受个体老板李伟、郭玉如900万贿赂,弄虚作假,将没有任何资源的辽宁省建昌某金矿80%的股权以3.6亿元的价格卖给了黄金集团。

金泰-红旗金矿矿长高某向办案人员透露,收购矿山的主体是辽宁公司,但最终做决定的是黄金集团领导;收购矿山最主要的依据是第十一地质大队出具的《补充勘探地质报告》,报告提交的储量是7,078公斤,可能有较大的水分。

经过详细侦查,第十一地质大队相关人员交代了犯罪事实。

2009年8月,李伟为使金泰-红旗金矿能够被黄金集团高价收购,要求时任第十一地质大队勘查一处处长的张福和做一份总储量达6吨以上的勘探报告。

据李伟交代,他通过买通第十一地质大队相关人员,放松对勘探现场的管理,指使手下向该大队采集到的岩芯中添加金粉,人为提高黄金储量数据;其又通过向黄金集团以及辽宁公司相关人员行贿,使其违规收购金泰-红旗金矿,致使2.3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李伟还交代,在得悉检察机关调查后,黄金集团原总经理孙兆学等人指使他花1,000万元买通关系,妄图干预、阻止调查。

2014年9月15日,孙兆学被中纪委立案审查,后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李伟在红旗-金泰金矿收购和生产经营以及海南盛京房地产公司、银河大厦收购过程中,向黄金集团、辽宁公司以及第十一地质大队等多家单位共25名相关人员行贿,行贿数额约1,500万元。其中,孙兆学受贿1,150万元。

在这起黄金矿收购案中,34人被立案侦查(其中黄金系统15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2016年12月28日,孙兆学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50万元。2017年2月16日,李伟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万元。截至目前,此案中其他被告人在陆续判决中。

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