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广西体育局前副局长、巡视员张冬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她伙同其弟贪污920万元(人民币,下同)。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报导,这名女正厅级官员今年60岁,她在2012年就已退居二线,属于“59岁现象”,上演了最后的疯狂。张冬梅曾在广西体育局副局长职位任职长达12年。

2016年2月,张冬梅落马。

据指控,2013年至2016年,张冬梅在担任广西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期间,为占有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与其弟张耀军(另案处理)密谋,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广西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合计人民币420万元,涉嫌贪污。

同时期,张冬梅为帮助其弟张耀军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使张耀军实际控制的两个公司获得广西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500万元,致国家经济利益损失500万元。

法院认为,张冬梅利用职权,伙同其弟共同侵吞国家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共计920万元,构成贪污罪。

除了与其弟合谋敛财,张冬梅还严重违反“习八条”。2016年9月,官方通报,2013年和2014年过年,张冬梅回湖南衡阳老家过年,后将期间的年夜饭、住宿费等费用共8,611元在自治区体育局报销。

2017-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