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民日报》客户端8月9日报道,因涉嫌受贿罪,原天津代书记、市长黄兴国在河北石家庄出庭受审认罪。

黄兴国被指控:1994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共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台州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副市长、市长、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等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003万余元。

黄兴国当庭认罪,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黄兴国(图片来源:广州永禄商贸微博截图)

海外《明镜网》12月6日报导,前中共天津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因长期在浙江官场任职,曾被外界舆论划归为是习近平浙江旧部,认为黄兴国虽然“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很长时间没有被“扶正”,但丝毫不影响其官位。

报导引述北京政界人士透露,黄兴国实际属于中共江派官员,是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心腹。

香港《争鸣》10月号报导,黄兴国属于中共官场典型违规提拔的高官之一,与前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关系密切。2007年12月,黄兴国出任天津市代市长,仅用了1个月就转正为市长。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与黄兴国经常在天津官场内外互相吹捧。

20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