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大陆网站公布了一则《2017年上半年网络诈骗数据研究报告》。其中,有数据显示,2017年1月至5月,由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成立的“猎网平台”共计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诈骗举报10882起,涉案总金额过亿元。

有文章披露,“部分受害者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选择报案”,因此《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的“39.1%的网民曾经遭遇过网络诈骗事件”的比例或许更接近真实。如果按照“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的总数来计算,曾在网络上被诈骗钱财的中国人应该有近2.86亿。从这些数字中,我们不难总结出中国网络诈骗的第一大特征,即“被诈骗的人数多、金额大”。

尽管如此,中国各地持续、普遍高发,且数额巨大的诈骗案却并未引起有关部门的真正重视。其结果就是,手法雷同的诈骗案不仅仍在有恃无恐的发生,甚至还导致被骗者因受不了打击而猝死的悲剧上演。比如2016年在一个月之内发生的将人活活骗死的三起案件:徐玉玉被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骗走9900元,在回家途中心脏骤停;山东大学生宋振宁因被骗1996元,悲愤交加致心脏骤停离世;广东大学生蔡淑妍因被骗走一万元学费而自杀身亡,就足以揭示出中国网络诈骗的第二大特征——“精准诈骗”。

从“精准”二字上不难看出,中国这些网络骗子行骗并不是随机的,而是瞅准了目标才下手的。更重要的是,他们也不是一时兴起,而是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实践之后,将其当作新开发的产业来发展、经营。根据官方发布的《现代网络诈骗产业链分析报告》的统计资料显示,在中国大陆,从事网络诈骗产业的至少有160万人,相当于中国陆军的规模。而每年诈骗的“产值”已超过1100亿元。

由此可见,在如今中共治下的中国,“行骗”居然是一个行当,而“骗子”也成了一种正常拿工资的职业。面对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乱象,我们不禁要问,为何“行骗”会如此猖獗,甚至在短时之内发展的如此迅猛?不少人将原因归结为受骗者有“贪便宜”的心理,又或者太渴望“天上掉馅儿饼”了。但有人对此并不认同。他们不解的是,难道如今骗子是合法的,贪便宜的倒成了犯罪?这种质疑其实不无道理,毕竟,主动实施犯罪的是骗子,而不是被骗的人。

更重要的是,中国的这些骗子可不是“搂草打兔子”,骗一个算一个;如果真是靠运气,那贪便宜的还真算是倒了霉了。然而问题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被骗的大学生根本就不是因为贪便宜而被骗的。就拿徐玉玉案来说,警方最终调查的结果是,一名犯罪嫌疑人“购买了五万余条山东省2016年高考考生信息”,然后由另两名嫌疑人“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对高考录取生实施电话诈骗”。

而徐玉玉正是其中的考生之一。于是,骗子才能在打电话时脱口说出她的名字、父母的名字以及读书的学校,致使她深信不疑。显然,这些骗子团伙之所以能成功,并不是因为被骗大学生想贪占便宜或是脑袋瓜子不灵光,而是中国这种在世界上决找不出第二家的“精准诈骗”太过天衣无缝了。

更显而易见的是,如此天衣无缝的骗局,决不可能仅凭一个人来设计、完成。如果依照上面的数据,“行骗”已在中国形成产业化,那么骗子也必然是以团伙的形式出现。有人在网上调侃称,“假如贩卖个人信息直接死刑,金融机构里外勾结、办理非实名卡的无期;提供技术支持、贩卖通信设备的无期;通信机构办理非实名卡的无期;我看看还有电信诈骗吗?”这条言简意赅的段子是否能博君一笑尚不能断言,但它所揭示出的“精准诈骗”必然涉及到的行业及部门,却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令人愤慨的是,牵涉的行业与部门如此之多、之广,标榜著“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此时却视而不见,纵容著祸害老百姓的诈骗团伙长期行骗。正如有人反问道,“有哪家公司企业因为出卖网民个人信息而受到过惩罚?”不仅如此,中国的电信主管部门以及运营商甚至还一直允许“骗子专用号段”的存在。

或许,这些还不是最可怕的。至今想来,最令中国人后脊梁冒汗的,是由政府勒令各级部门推行的“实名制”,让老百姓的个人信息和诸多隐私一下子暴露无遗。有意思的是,在强制实施“实名制”之时,政府还公开表示,“‘实名制’可极大减少并严厉打击‘匿名制’滋生的各类信息骚扰和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并打击犯罪”。但从如今的状况看来,违法、犯罪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甚至已到了致人死亡的地步。

无论如何,中共这个不由民选、不受监督的政府都难辞其咎。如果说,当初推行“实名制”只是无心之失,那么面对多起大学生被骗死亡的恶劣事件,政府的罪责顶多算是“误杀”。而如果说,推行“实名制”原本就是为后来的官商勾结、合伙诈骗做铺垫,并且参与者都能从中获取诈骗所得;那么,在多起行骗致死事件中,有官员参与或在背后“照拂”的“精准诈骗”团伙,其犯罪行为则是与故意“谋杀”无异了。

作者:颜丹 来源:大纪元

2017-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