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中共广东党媒披露,广东化州市检察院前副检察长、反贪局前局长郭志玲在被审查期间丑态百出──装神弄鬼、披头散发、学婴儿啼哭、学猫叫狗吠等。

据报导,郭志玲先后任地方法庭庭长、化州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化州政法委副书记。

曾任反贪局长多年的郭志玲利用职务之便研究出独特的生财之道:研究手中案件含金量——“请”当事人到反贪局——向当事人家属制造紧张气氛——通过中间人与当事人家属谈判——按设计流程收钱——放人了事。

郭志玲深谙这一套路的关键在于让当事人家属“急”起来。只要“火候”到了,郭志玲便会通过中间人找当事人家属谈判。之后,当事人家属必须按照她设计的付钱流程将钱送出去,收钱之后郭志玲就会让反贪局对其从轻发落或放人了事。

郭志玲曾长期在法院、检察院任职,职业反侦查能力强。为了不留下蛛丝马迹和违法违纪的证据,郭志玲每次收受钱财从不直接收取现金或银行转账,打电话也是由她提供新的大众卡直接与当事人或亲属单线联系,防止他人跟踪和监听。小车号牌也是用迷彩布遮掩的,每次都是异地交易。

从2010年以来,郭志玲共收受6人所送的317万元人民币。

2015年3月2日,郭志玲已预感到要被抓,她从广州白云机场飞往北京。郭志玲刚到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就被控制。

郭志玲2012年后任化州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5年3月8日,广东化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志玲被宣布接受调查。

在接受审查期间,郭志玲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并在夜里装神弄鬼,披头散发、念念有词,拿起床单晃来晃去,一会儿学婴儿啼哭,一会儿学猫叫狗吠,一会儿跳,一会儿笑。还以绝食相威胁等。

2016年10月,郭志玲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海外明慧网2016年11月16日报导,自1999年4月25日以来,化州市历届市委书记、市长、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610”办公室主任、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法院院长,对化州全市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近年来,化州市数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因腐败被调查。

201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