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法院发出前总统朴槿惠的拘捕令,朴槿惠随即被捕,成为南韩史上第三位因刑事指控被捕的前总统。

控方在周一向法院申请朴槿惠的拘捕令,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朴槿惠昨晨10时20分抵达首尔中央法院,接受拘捕必要性审查,马拉松式聆讯至晚上7时10分才结束。控辩双方就朴槿惠的13项指控展开激辩,其中最大的争论点,是朴槿惠有没有与亲信崔顺实共同犯罪,如合谋收取三星提供的贿款。检方在拘捕书指,朴槿惠辱没国格、辜负民望,却毫无悔意,且有毁灭证据之虞,不拘捕她有失公平。

法官康富荣在审查后认为,疑犯朴槿惠有销毁证据的可能性,因此接受检方提请签发了拘捕令。分析认为,一直主张“个人没有收受一分钱贿赂”的朴槿惠被批捕,是因为法院认为朴槿惠与闺密干政案主角崔顺实的共谋关系成立。

朴槿惠涉嫌干犯13项罪名,包括受贿、滥用职权、泄露公务机密、胁迫和胁迫未遂等。其中最主要的嫌疑是受贿,检方经调查认为,朴槿惠涉嫌受贿金额达868亿韩圜。按韩国法律规定,受贿金额1亿韩圜以上者,适用《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0年以上。

来源:东网

201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