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仑周先生:我是一栋公寓楼的电梯管理员,不久前因为电梯突发故障,我从一楼半的高度随着电梯摔落地下室,造成大腿和盆骨骨折。我记得几年前曾经有个华人案例,好像是个超市的员工,也是因为电梯下坠而受伤。不知他索赔的案子进展如何,是否得到了赔偿?我希望自己也能寻求工伤或意外赔偿。

戴禺律师答:我们确实有这样一个案子。郑先生四年前在皇后区一华人超市工作,某天搭乘电梯时电梯突然故障下坠,导致他失足跌落两层楼,双腿严重骨折,经开刀手术后还引发感染,额外再复诊两年,不堪身、心灵折磨的郑先生遂提告超市楼宇业主及电梯维修公司,近日被告与郑先生以310万元赔偿金达成和解。

事发当天,郑先生于超市内外奔忙,将批发商送来的商品储放至地下室存放,他一如往常地以推车装载货物,并以倒退走的方式更便利拖拉重量不轻的货物,走至一楼电梯门前准备搭乘电梯至地下室;电梯门一开,郑先生依旧以倒退走的姿势将货物拉进电梯,没想到此时电梯发生故障突然下坠,而郑先生因背对电梯、对电梯下坠一事毫不知情,进入电梯的瞬间便踩空,失足摔至两层楼下,立即被送往医院急救。

郑先生被诊断出双脚脚踝严重骨折,需立即开刀,并以钢板及钢钉固定骨折位置,后还需住院疗养四个月;四个月后郑先生虽然出院,但不久后便发现左脚脚踝的开刀伤口出现感染及发炎的症状,他又需回医院手术更换钢钉,并需多次复诊为感染的伤口作清创,“每次清创都要将感染坏死的组织刮除,每一次清创的疼痛对郑先生而言都是场噩梦;但因感染情况严重,他需定期复诊并清创的时间长达两年,对他而言都是身、心灵的折磨”。

如今郑先生虽已能恢复行走,但骨折的后遗症让他难以负荷许多耗体能的工作、包括原有的工作,加上担心再次感染并需截肢的压力,他委托律师对电梯维修公司及超市楼宇业主提出意外伤害赔偿,赔偿其医疗费及受伤痛苦。

根据纽约州劳工法,楼宇业主需提供超市员工安全的工作环境,而电梯维修公司未能有效维护电梯安全、导致电梯故障,因此双方都要为其疏失负责;此案经四年缠讼,原定于本周选陪审团开审,但被告决定再开审前和解,一同赔偿郑先生310万元。

来源:世界日报

2017-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