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83亿美元的对账单、圣旨、大清金条……拿着这些假货当道具,两男子声称解冻民族资产需要成立银行,西安一银行行长转款100万元仅索回9.5万元。一审获刑后,两男子上诉,昨日,西安中院二审开庭。

听说有笔大款项要存

银行行长赴京“探底”

刘某是西安一银行行长。去年7月13日晚,临潼某局退休干部杜某与他联系,称有一大笔款项可以存在他负责的银行。据刘某说,两天后他到北京见到杜某等人,对方又叫来58岁的内蒙古男子张某,说是民族资产唯一继承人。

谈话中,张某自称张作霖后裔,家族承接了清朝的皇家资产和张作霖等贵族资产,与一个协会成员同时保管这些财富。这些资产在辛亥革命期间,被清政府存放到美英等国银行,现期限已到,资产翻了数倍,且国家对寻找、保护民族资产的个人和组织大力奖励,从100万元到7000万元不等。张某称,2012年协会最高权力者将协会转给他,继承30%民族资产,要求他成立一家民营银行,将继承的民族资产存于该银行。

刘某说,杜某想让他加入,帮助成立银行,他没有同意。次日,张某给他看了有关民族资产的资料和实物,有48国债券、英美等国存款单、银行文件、印章、13公斤的圆形金柱、金砖、金条等。后来,杜某以垫付、周转为由让他分别转款20万、80万。

司法鉴定:

涉案“大清金条”为钢制品

莲湖区法院一审查明,2015年7月,杜某与张某以成立大中华海外投资银行等一系列虚假事业为由,先后两次骗取刘某100万元。同年8月17日,在刘某一再索要下,杜某转账归还9.5万元。三天后,张某、杜某在西安被抓获。

张某一审供述,2015年7月,他开始以开发民族资产成立大中华海外投资银行为借口骗人,其准备的假黄金砖条、美国花旗银行存单、民国时期单据均是在北京古玩市场买的。首次与刘某见面,发现刘某不相信,后来就拿了一些“家传黄金文物”、美元债券,还给刘某看了手机拍的美国花旗银行对账单照片,对账单进账名称是张某,金额9983亿美元。他称,这些是他从他人手中购买的。经司法鉴定,涉案的“大清金条”为钢制品。

莲湖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人民币9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今年8月,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8万元;未追回的赃款78.5万元继续追缴,追缴后发还刘某,已扣押、冻结的财物发还刘某。

一被告人称:

“美金存单是组织发的”

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昨日,西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张某坚称自己持有的都是清朝及民国遗留的资产,他是继承人,没有故意隐瞒的情形,并认为刘某是自愿“借款”,他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他说,1993年前后,家族的老人拿了一些东西说起民族资产解冻一事,让他帮忙跑跑。他反复称,民族资产是客观存在的,并质问“什么权威机构鉴定我的事业是假的?”

对于张作霖后裔一事,张某称是“组织的人说的……我姓张,他(张作霖)也姓张。”他名下对账单上的9000多亿美元,也是“组织上的人”通过手机发给他的。对于检察员问该存单什么时候存的、折合多少人民币、购买力有多大等,张某回答多是“没有来得及核实”、“没有算过”,其叙述的某些历史事件的发生时间也与史实相距甚远。

杜某称,关于民族资产一事的来龙去脉都是张某讲的,他并不清楚,但深信不疑。他称自己从事招商工作20多年,希望把此事当成融资来做,是否真实他并未求证。

检察员:

均是“利”字所害

张某辩护律师当庭提交了“大清机密”、“国际四十八国特种通行证护照”、圣旨及一些奇怪证件,称均是张某家属提供,他转交法庭。检察员认为这些并不是刑诉法上的证据,建议法庭不予采纳。

在辩论阶段,张某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称他所说的都是客观存在的。“我只承担民事责任,偿还借款。”辩护律师也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存在“非法占有”,认为仅是民间借贷纠纷。

杜某承认有罪,称自己对此事过于痴迷,也投入了大量资金,表示对不起亲朋,对不起刘某,愿意配合还款。其辩护律师提出一审量刑过重,从杜某也是被张某欺骗、没有共谋,属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辩论中,检察员说,所谓“民族资产解冻”纯属子虚乌有,并认为二被告人都是利欲熏心导致,包括被骗的刘某也是为了一个“利”字。

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华商报

2016-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