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到过年,多少单身男女被父母亲戚等人“逼婚”逼的不知所措。其实,想想古代的少男少女,你还是偷着乐吧。因为在中国古代一直非常重视婚姻嫁娶,男女结婚的年龄都很早,是一个标准的“早婚国家”。

中国古代非常重视婚姻大事。(网络图片)
中国古代非常重视婚姻大事。(网络图片)

历朝历代的婚龄

古代法定婚龄不一,《周礼.地官.媒氏》规定:“男不超过三十而娶,女不超过二十而嫁。”然而,统治者为增殖人口,多征赋算,或为及早承断帝位,传宗接代,往往下令民间早婚并亲身实行之。此外,民间从增添家庭劳力、保证财产后继有人等因素考虑,也普遍实行早婚。

据不完全统计统计,历代婚龄如下: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中国古代该结婚不结婚,是会被处罚的。(网络图片)
中国古代该结婚不结婚,是会被处罚的。(网络图片)

然而,早婚的习俗在民间也是广为流传并一直为其崇尚,比如汉乐府《孔雀东南飞》:“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汉书‧王吉传》记载:“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代不明而民多夭。”南朝梁武帝《河中水之歌》:“莫愁十三能织绮,十四采桑南陌头。十五婚为卢郎妇,十六生儿字阿侯。”唐李白《长干行》也说:“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宋司马光《家范》:“及其长成,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宦远方,遂致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

因此,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有了早婚的习俗,且历朝历代的结婚年龄虽不一,但却都是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此外,历朝历代不仅规定了较早的结婚年龄,还对到了结婚年龄而不结婚的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不婚的处罚

1、汉孝惠皇帝时,若谁家有女儿十五岁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六百钱。

2、《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女子到十七岁,如果父母不将她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3、南北朝时,如果女孩到出嫁年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人也要跟着坐牢。此外,唐朝对于男子二十岁以上、女子十五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总体来说,古代女子在十五到十九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早结婚的话,孩子长大成人就是帮手;要是像现在三十岁才结婚,一方面完不成生育六、七个孩子的任务,一方面很多人在孩子未成年就会死亡,孩子便成孤儿了。并且早育对晚育更有利于优生(使得大多数孩子都在母亲黄金生育年龄出生)。不过,过早结婚,身体发育尚未成熟,是不能胜任为人父母的。

201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