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网报道,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24件1737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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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立查涉农犯罪1324件
 
据悉,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24件1737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40.3%,其中,重特大案件872件1044人,县处级要案43人,厅局级案件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9684多万元,得到省委书记胡春华批示肯定。
 
骗取国家土地征地款1亿多元
 
据介绍,在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重点查处三大环节职务犯罪。一是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环节536人,占涉农犯罪总人数(下同)的30.9%。犯罪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领域,多表现为贪贿与渎职犯罪交织,拆迁户、村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大肆骗取侵吞土地补偿款。如东莞市黄江镇原镇委书记伦锦洪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骗取国家土地征地款1亿多元案。
 
查办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环节378人,占21.8%。犯罪涉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补贴、渔船柴油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种粮种植补贴、农机补贴等八个项目。如汕尾、湛江、阳江、汕头等地查办渔船柴油补贴领域犯罪42人,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查办农村社会保障环节210人,占12.1%。主要涉及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款、城乡医保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扶贫款等。如河源紫金县蓝塘镇和睦村村干部甘质彬、曾亦元、陈杏红、邬利明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低保款、专项扶贫款、农房改造款38.5万元。
 
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