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住曼哈坦华埠、从事龙虾批发运输的华裔司机洪德(Tat Hung,音译)开往罗德岛(Rhode Island)送货时,被警察发现车上有36磅的大麻,且身上有超过9000元现金。警方怀疑他贩卖毒品,当场逮捕并控两罪,不得保释,任何一罪名罪成都将面临最高50年监禁及50万罚款。
 
罗德岛州警于去年11月13日上午11时40分,于罗德岛West Greenwich北向95公路上盘查行车,一名州警发现洪德的车辆散发强烈的大麻味,随即将之拦截并检查;随后发现他车后有两大袋真空密封的大麻,持有超过一公斤的大麻之外,还有超过9000元的现金,因此认定他不仅持有毒品、还有运送、贩卖毒品的嫌疑,立即将他逮捕之外,还将他身上所有现金及所驾驶的丰田Sienna车、共1万5558元的财产全数收押。
 
据罗德岛州高等法院犯罪系统显示,洪德出生于1965年,现年51岁,报住华埠肯梅尔街(Kenmare St),已于今年1月29日过堂,被以持有超过一公斤大麻(possession of marijuana over 1 kilo)及持有大麻并企图贩售(possession of marijuana with intent to sell)两重罪起诉,不得保释。其94岁的老母亲梁女士日前从肯梅尔街住家踽踽而行到美东联成公所求助,对于中年独子被关在外州监狱十分担心。
 
根据全国大麻法律改革组织(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the Reform of Marijuana Laws,NORML)网站,在罗德岛持有一至五公斤大麻及企图贩售一至五公斤大麻两罪名,一旦罪成分别可判10年至50年监禁,及各最高50万元罚款。
 
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转述,梁女士年岁已大,独子的官司让她夜不成眠,想不到以龙虾批发运输为生的儿子竟有持毒、贩毒问题,还被以重罪起诉,感到非常忧虑。赵文笙说,因该案发生于罗德岛,只有持有罗德岛律师执照的律师才能协助洪德。
 
赵文笙解释,持有少量大麻为自己吸毒,罪名较轻,但倘若有贩卖大麻的具体事证,便属于重罪;洪德被逮捕时身上现金过多,若无法解释现金来源恐怕很麻烦,建议他与律师合作,提出现金是龙虾买卖所获、货车为龙虾批发公司所属,以证明自己并非毒犯。
 
信源:世界日报 
 
201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