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首都华盛顿DC举行集会和盛大游行,纪念法轮功学员反迫害27周年,呼吁解体中共、停止迫害。(大纪元)

(大纪元记者李洁思报导)近期,明慧网披露,河北省多地出现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绑架和骚扰行动。仅保定市涞水县就有31人遭绑架、骚扰,廊坊市则有42名法轮功学员近期遭绑架迫害。

从近期河北案例看,绑架不是孤立的非法行为,而是法轮功学员此后被拘押、起诉、乃至判刑,劫入监狱,一系列迫害的开始。

绑架——迫害链条的起点

在这些案例中,多名法轮功学员是在未看到相关法律文件的情况下,被警察从家中或其它场所强行带走。

中国法律中“拘留”“逮捕”“传唤”都有特定法律程序。

例如《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39条还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住宅。

而《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但应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传唤、拘传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4小时,也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

因此,警方即使依法办案,也必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任意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也不得任意搜查公民住宅。

据明慧网报导,今年8月的一个晚上,河北保定市涞水县73岁的王文玲独自住在出租屋内,多名全副武装的警察突然闯入。她被带走,电脑、手机等物品被抄走。直到深夜她身体出现状况,警方才通知家人将其接回。几周后,她再次被警方带走,准备送往保定市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而未被收押。

警察未出示相关法律文书便将她带走,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带走私人物品。王文玲的遭遇只是这两起大规模绑架、骚扰中的一个缩影。

对不少法轮功学员而言,被警察带走可能是后续刑事司法程序的起点:先被绑架,继而拘留、逮捕、关押,最后被判刑送入监狱。

没有法律依据的打压

从1999年7月开始至今,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未停止,法轮功学员相互接触、发放法轮功资料、向民众讲真相,这些不对任何人构成伤害的活动,都会成为中共警方非法抓捕的原因。

中共究竟依据何种法律理由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1999年公安部通告宣布取缔法轮功相关组织,并禁止相关宣传、聚集、上访等活动。一些曾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中国律师则质疑,相关禁令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中共《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第50号令(署令),宣布废止一批出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1999年发布的有关法轮功出版物的规定。这也引发法律界对当局此后仍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罪名追诉法轮功学员的质疑。

国际人权律师也谴责中共镇压法轮功的非法行为。例如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2016年在加拿大国会人权小组作证时明确指出,法轮功受到的镇压源于中共的党政策,而非因为修炼法轮功本身违法。他认为,问题在于中共党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

麦塔斯在国会证词中描述,大批法轮功学员遭到逮捕;其中,愿意放弃信仰者可能获释,而拒绝放弃者则可能遭受酷刑,并被无限期任意拘押。

从河北近期案例看,当局采取行动的直接理由包括“维稳”以及阻止法轮功相关信息传播;而在麦塔斯的分析中,更深层的政策目标则是消除法轮功。

麦塔斯认为,中共1999年发起的镇压,是一场旨在消除法轮功的运动;而“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则是其中的重要手段。

近期河北案例也显示,当局的行动并不只是阻止信息传播,还包括直接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8月27日至9月1日,廊坊霸州市南孟镇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挨门挨户进行骚扰,让法轮功学员写所谓“保证书”。

案例同时表明,绑架是这个过程的第一道关口。

9月15日下午3点左右,18名法轮功学员在廊坊霸州南孟镇于秀兰家一起读法轮功著作,被派出所警察绑架。

涞水县石亭镇高村法轮功学员于振刚,9月12日上午在回家途中遭警察绑架,并被强行带至派出所,当日下午被送往涞水县拘留所,截至明慧网报导时仍被关押。

怎么绑架?从上门突袭到技术监控

从两篇明慧报导披露的案例看,警方采取的方式包括上门突袭、蹲守跟踪、技术监控,以及以办事为名将人带走等。

1. 突然上门

警察到家中,直接把人带走。

廊坊市法轮功学员陈淑媛被绑架抄家。9月29日下午5点多,五六名警察在陈淑媛工作单位领导的带领下闯入她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并将她带走。

9月16日,廊坊金桥派出所徐姓警官带人到54岁的廊坊市法轮功学员陈建英家中抄家,并将她绑架。

2. 以办事为名把人带走

例如以办理社保等名义要求学员到某处,学员到了之后被控制。

廊坊市一名操东北口音的66岁女法轮功学员,9月22日被以办理社保为名叫到指定地点,到达后遭桥西派出所警察绑架,行政拘留10天,被关押在廊坊市拘留所。

3. 在街上绑架

法轮功学员在外面传播法轮功真相时遭绑架。

廊坊市法轮功学员巢冬梅,9月16日晚在元辰超市附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人举报后遭巡警绑架、抄家。

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法轮功学员刘凤英,8月28日在某小区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燕郊燕顺路派出所绑架。

4. 技术监控

廊坊案例中提到监控、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涞水案例则涉及对车辆的跟踪和定位。

例如,张东升和刘金英夫妇住涞水县涞水镇。今年6月底,刘金英发现他们骑了10年的电三轮被安了定位器;7月23日,她发现自己被一辆车跟踪;8月遭绑架,至今仍被关押。

除传统的上门蹲守之外,监控摄像头、人脸识别、车辆定位等技术也被用于锁定目标。

5. 从个人扩大到家庭

绑架的影响不止于被锁定的学员本人,还会扩及其家庭。

79岁的法轮功学员张秀启,家住涞水县涞水镇南瓦宅村。8月5日中午,他被多名警察从家里绑架,住所也遭抄查。他的女儿和女婿(不修炼法轮功)也遭绑架并被非法关押。

绑架后面临拘留、逮捕、判刑、入监

明慧网报导了大量这样的案例:人被带走后,住所遭搜查,手机、电脑等物品被带走,随后学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案件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则可能进一步经历看守所羁押、逮捕、起诉、判刑,最终被送入监狱,并在狱中面临“转化”等迫害。

河北承德58岁法轮功学员陈艳秋的经历,呈现了这条链条的完整过程。

2024年7月12日,陈艳秋正在家中做饭,多个公安部门的警察进入她家。据报导,警察没有出示搜查令,抄走了她的法轮功书籍、打印机、U盘、读卡器及1.5万元现金,并给她戴上手铐将其带走。

她被带到承德市双峰寺看守所,此后案件进入公检法程序。2024年11月,检察机关将相关案件移送法院。

2025年5月,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判处她9年徒刑。她提出上诉后,承德市中级法院于同年10月10日将刑期改为4年。

2025年10月16日,她被送入河北省女子监狱第十四监区服刑。她在狱中被逼迫放弃修炼,罚“坐小凳子”(一种酷刑)。

从被警察入室带走,到遭看守所关押、法院判刑,再到被送入女子监狱服刑并面临“转化”,陈艳秋所经历的,正是从一次抓捕开始、逐步延伸的迫害链条。

近期涞水和廊坊披露的密集绑架事件,则让人看到这条迫害链条可能从何处开始。

(资料源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