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8月05日讯】河南当局日前发布通知,规定购房后两年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引发当地民众不满,谴责政府开空头支票。学者分析,这个现象反映河南财政资金可能出现问题。

河南更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河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7月30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其中包括,民众购房后两年,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而且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新政策即日起执行。

大陆民众多年来缴付住房公积金,就是为了购房所用,而河南政府突然改变规则,规定购房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民众谴责政府这是在开空头支票。

河南居民江女士对自由亚洲表示,新政策让他们买房子更加困难。

她说,存公积金就是为了买房时用,“结果你在我用的时候又不让我取,那等于我自己存了这个公积金,我自己都作不了主。我现在都买不了(房子),我两年后提取它干嘛?”

金融学者司令分析,河南当局改变政策背后或有两个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二是当局想提高提取公积金的门槛,压制房地产市场。

司令说,当局可能试图以此压制民众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相关房地产投资、相关资金融通活动。他估计河南只是试点,其它省份也可能推行,但他认为政策成效有限。

截至2020 年底,中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为19万5,000亿人民币,单是去年已有6,000万人提取了1.8万亿人民币来购房。

住房公积金挪用案件频发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中国大陆实施已有20多年,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员工的基本福利。

住房公积金缴存分为两部分,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缴存同等数额,均汇入个人账户,用于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住房或交纳房租。

职工在缴存公积金期间,非《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明示的原因外不得提取公积金。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多年以来,公积金部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住房公积金遭挪用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往往高达数亿。

仅举一例,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车世刚,在2003年11月到2013年3月任职期间,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11.25亿人民币。

截至2013年4月,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余额为27.99亿元。车世刚任期10年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占到40%。

河南向公务员追讨奖金

河南除了停发住房公积金,还向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教师追讨已发放的奖金等。

7月初,河南、江西及广东等地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教师,接到当局追讨已发放的奖金、清退绩效奖励的通知。

成都网络作家谭作人对自由亚洲电台说,“当局此举直接的原因是政府财政比较紧张。财政紧张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一是从去年疫情以来,财政收入肯定会减少。同时开支增加,造成收支不平衡。”

根据官方数据,去年上半年,中国财政赤字激增3成,地方债务激增3,400亿人民币。

2020年8月,官方报导,中国31省市公布上半年财政收支“成绩单”,仅有上海市出现财政盈余,其余30个省市都出现收不抵支问题。压力最大的河南、四川、云南等省,收支缺口都在2,500亿元以上。

(记者罗婷婷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