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官方公布,对谷俊山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臓款臓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据世界日报报道,一名与军方调查组接触的女性商界人士说:「他们告诉我,谷俊山供出了徐才厚,他根本是供出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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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10日)傍晚,大陆官方通过新华社宣布,解放军军事法院一审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臓款臓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谷俊山案至今已有三年,据说牵涉徐才厚、郭伯雄等军委大佬,且案值巨大,此番仅获刑死缓(根据中国法律,确定将转为无期),令外界颇为吃惊。
 
根据官方媒体引述所谓“军事法院负责人”的说法,如此判决的理由是“谷俊山归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似乎值得是谷俊山供述并指证了徐才厚、郭伯雄等高级将领,但是否有其他未被点名的军内高官则尽在不言。
 
据世界日报早前报道,一名与军方调查组接触的女性商界人士说:「他们告诉我,谷俊山供出了徐才厚,他根本是供出了所有人。」
 
大陆官方消息称,2014年4月1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谷俊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立案。案件审理中,军事法院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谷俊山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行贿、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谷俊山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臓款臓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对其所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所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所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所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臓款臓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谷俊山1956年10月出生。2001年7月,谷俊山奉调进京,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副部长,一般认为是曾在济南军区任职的徐才厚提拔的结果。
 
2003年,谷俊山晋升少将,2007年6月,谷俊山任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全军房改办公室主任。两年后,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2011年,谷俊山被授予中将军衔。
 
2012年2月,谷俊山的名字从总后勤部领导名单中消失,此后传出时任总后勤部政委刘源举报谷俊山贪腐的消息。
 
根据财新网此前的报导,2012年过年前,来自北京的军方纪委、检察院人员,就进驻濮阳,入住谷俊山老家河南濮阳军分区内部宾馆。当年3、4月间,中纪委、最高检陆续加入,组成了十几人的军地联合专案组,2012年5月,谷俊山被正式停职接受调查。
 
对该案拖延三年方才一审的理由,官方解释说,“谷俊山案件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调查核实证据难度大。受案后,经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多次延长审理期限。期间,军事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依法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最后,官方宣布,“对军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谷俊山案其他人员,军事法院严格依法进行审理,公正作出裁判。”
 
来源:法广/世界日报
 
201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