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孟晚舟离开温哥华的家中前往卑诗省最高法院。(图片来源:DON MACKINNON/AFP via Getty Images)

据路透社报道,加拿大联邦检察官在周五发布的法庭文件中称,在加拿大的法律中华为高管孟晚舟的行为事关欺诈,法院无需考虑美国的制裁法。

孟晚舟的法律团队在去年11月辩称,身为华为首席财务官的孟晚舟不能被引渡到美国,因为她的行为在加拿大并不违法。孟晚舟的律师说,在加拿大官员批准开始引渡时,加拿大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

孟晚舟现年47岁,她于2018年12月1日应美国的要求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捕,她被控涉嫌银行欺诈,并被指控在华为伊朗的相关业务上误导银行。孟晚舟说她是无辜的,正在采取法律手段应对被引渡。

孟晚舟的引渡聆讯定于1月20日开始。

加拿大引渡法的一个关键考量是“双重犯罪”,即在加拿大以及在寻求引渡的国家(美国)中,所犯的事必须都是非法的。

加拿大政府的陈述部分称:“申请人行为的实质是对银行的欺诈,据称申请人向银行作了几次虚假陈述,以获取金融服务。”

对孟晚舟的拘留激怒了中国当局,中国随后拘捕了两名加拿大公民,国际观察家称这是对孟晚舟被拘留的报复。

孟晚舟交了数百万美元的保释金,在过去的一年里她一直与24小时保安团队住在温哥华的一所房屋中。而两名加拿大人康明凯(Michael Kovrig)和商人斯帕沃尔(Michael Spavor)仍被中国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