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漯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李长根卖官名单多达31人,几乎涵盖了信阳所有警界高层。(网络图片)

今年5月,中共河南省信阳市前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根卖官价目被曝光,涉及至少有31名信阳市公安系统的人向李长根。日前部分行贿者被公开。

综合媒体报导,李长根,原信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14年11月在河南省高级法院纪检组长任上被查。2016年4月14日,李长根因受贿罪被河南省漯河市中级法院判刑,同年10月20日死于狱中。根据(2015)漯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李长根卖官名单多达31人,几乎涵盖了信阳所有警界高层。

知情人赵豫楚近日发文称,中国大陆前记者何光伟已经向信阳市浉河区法院起诉了拒绝公开买官名单的信阳市公安局,并于11月9日开庭,但法院尚未下达判决。据指,根据信阳警界某些正义人士透露,名单已经在内部流传,名录经过逐一核实,已掌握部分已经查实的名单。

漯河市中级法院当年对李长根受贿案的刑事判决书在网上流传。该判决书罗列了李长根31项受贿索贿行为,其卖官是明码标价,价格不一:

如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长根多次收受李某1总计20万元人民币、12万美元、5万欧元,将时任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副局长李某3提拔为新县公安局政委,将时任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某4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副局长。

2007年至2012年期间,李长根多次索取或者收受杨某1共计33万元人民币、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丹尼斯购物卡、价值20万元人民币的虫草、价值8万元人民币的古画等财物,将杨某1从固始县公安局局长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8年至2013年期间,李长根多次收受张某2总计31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将张某2从信阳市罗山县公安局政委提拔为信阳市潢川县公安局局长。

2009年至2013年期间,李长根两次收受信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阮某的25万元人民币,将阮某的外甥王某2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并为阮某要回信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500万元事故处理押金提供帮助。

2008年4、5月份,李长根接受时任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政委李某8的请托,在办公室收受李某8共10万元人民币,2008年7月将其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局长,2013年11月经李长根推荐任信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平桥分局局长。

2014年,李长根在办公室收受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政委杨某4共10万元人民币。

2008年,李长根接受时任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某3的请托,收受王某3共10万元人民币,将其提拔为息县公安局政委。

知情人赵豫楚文章称,根据信阳警界某些正义人士透露,经过逐一核实的部分行贿者名单公布如下:

李某1,系商人;

李某3:李长文,现任新县公安局政委;

李某4:李志刚,现任洋河分局副局长;

杨某1:杨久隆,目前已经退休;

张某2:张中亮,从潢川县公安局转任固始县公安局局长,2017年3月被免职,现在无业;

王某2:王如波,已经病故;

吕某:吕红星,现任信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未完待续)

据报,李长根在受审期间交代了他的“卖官流程”:一、由他直接确定推荐名单;二、将这些人员的名字、拟任职务告知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三、为了保密,其亲自将名单交给市委组织部;四、市委组织部将该名单上报市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通过后,再进行任命。

每逢节日、生日或当李长根家属来到信阳时,这些行贿者便频繁造访李长根的办公室,李长根长年居住的信阳宾馆701室更是成为他们钱权交易的隐秘场所。

而李长根的下属也复制了李长根的卖官模式:“买官花了钱,势必还要往下卖官把钱捞回来,这可能导致整个公安系统的连锁反应。”

据悉,李长根入狱后,31名行贿人中至少有12人仍在信阳市公安系统任职。而信阳市公安局目前12名党委成员中,有3人都在李长根的卖官名单上。

来源: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