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内蒙古前政法委书记邢云贪腐4.49余亿人民币,被判死缓。(大纪元合成)

12月3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邢云,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个人财产全部被没收;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披露上述消息。刑云被指控,在1996年至2017年间,利用担任中共伊克昭盟委副书记、伊克昭盟行政公署盟长,中共伊克昭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9亿余元。邢云2001年12月至2006年12月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2006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2年转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年1月退休的邢云于2018年10月25日落马;2019年8月15日一审开庭。

此外,邢云还涉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而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邢云任职期间,操控内蒙古公检法司、政府机构等迫害法轮功,内蒙古大地成为人间炼狱,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成百上千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送入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邢云任包头市委书记及内蒙古政法委书记期间,有1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