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韩旭被劫持到兰州龚家湾洗脑班后,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明慧网)

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韩旭于5月29日被绑架、构陷,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三看守所。9月30日,其家人从城关法院得知,他将在11月14日被非法庭审。

韩旭(明慧网)

韩旭,1966年出生,精通四国语言,原甘肃省地毯进出口公司外销员、计算中心主任。韩旭山东大学本科毕业,曾任甘肃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翻译,长期在德国工作。韩旭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明慧网报导,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韩旭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残酷迫害,被非法判刑10年、开除公职。其妻在巨大压力下被迫与他离婚。

2017年8月,韩旭被兰州拱星墩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桃树坪拘留所14天,又被劫持到龚家湾洗脑班。韩旭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他绝食到第4天时,龚家湾洗脑班才让他给家人打电话,让家人来洗脑班领他回去。回家后他们还安排了眼线监视他。

2019年5月29日,韩旭在兰州大街上被焦家湾派出所副所长蔡树东、苏晓雷绑架,非法关押在桃树坪拘留所。

韩旭家人因找不到他,就向派出所报案找人。拱星墩派出所所长告诉家人,韩旭在街上给城关国保的便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抓了,现在桃树坪拘留所。

家属了解到,韩旭在桃树坪拘留所被行政拘留了15天。6月13日,非法拘留到期时,蔡树东又将韩旭转移到西果园看守所,给家属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

因韩旭被关押在桃树坪拘留所15天,家属没得到通知,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书,针对此违法操作,家属依法向兰州本地公检法各部门递交举报信,希望还韩旭公道,及时制止焦家湾派出所副所长蔡树东的违法行为。

在家人为韩旭受到的不公在各司法机关奔走的过程中,焦家湾派出所给了家属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城关检察院的张静却对韩旭做了批捕决定,由焦家湾派出所警察苏晓雷给家属一张批捕通知书。

家属询问张静,公安警察抓捕韩旭,检察院对韩旭批捕,有什么法律依据?公安和检察院依据国家哪一条法律规定做出的决定?张静让家属去找律师咨询,说她不做法律咨询。

7月31日,焦家湾派出所警察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将韩旭的家门门锁找开锁匠直接打开,并换了新的锁子,第二天通知其家属去派出所拿钥匙。

警察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蒐查的行为,令韩旭家属胆寒。家属以焦家湾派出所警察公然撬锁进门的恶劣行为向兰州市各级公检法部门递交举报信,要求依法处理警察公然毁坏公民财物的违法行为。

在韩旭家人向各部门反映情况的过程中,有知情人告诉家人:其实那个所谓“国保便衣”就是焦家湾派出所自己的警察,便衣在执勤的时候,碰上韩旭,诱导他说法轮功,并拿手机录音,又给焦家湾派出所打电话出警抓捕韩旭。所谓的“证人”也是焦家湾派出所警察自己找的。所有的一切都由焦家湾派出所警察自编自演。

当韩旭被构陷到城关法院后,家属通过法院刑庭内勤查到主办法官叫刘保森。家属拿着法院值班室的电话给刘保森打电话,想询问韩旭一案的情况。电话接通后,对方态度十分不好地说:“你给我打电话干什么?”家属说想问问韩旭一案的情况。刘保森说:“把个×教有什么好问的?反党反社会的有什么好问的?”随后就“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韩旭家人委托本地的律师前往法院阅卷,刘保森以律师要给司法厅备案,以及案卷还不在自己手里为由没有让律师阅卷,还并对律师说:x教的案子一定是有罪的。

当律师办好给司法厅的备案再去法院阅卷时,刘保森又说:“你们律师什么案子都代?x教的案子一定是有罪的,肯定要判的。”

而在本地律师无法阅卷的时候,家属给韩旭又委托了一位北京律师。北京律师前往法院,找到刘保森,阅了卷,刘保森竟对律师说:“这法轮功好多年都没有听说过了,最近怎么又有了?”装出他不愿意接手这类案件,很无奈的样子。

自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刘保森是城关法院第一批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法官。刘保森现在是审判长,但作为审委会成员,参与案件的定性,因而对法轮功学员遭城关法院非法判刑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以下是刘保森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举例:

2001年7月3日,城关法院未经公开审理,在榆中秘密非法判王有江10年徒刑。刘保森任审判员。

2003年12月4日,兰州城关区法院非法判法轮功学员李福斌8年徒刑、蒋春斌9年徒刑。刘保森任审判长。

2005年5月17日,北京北方工业大学毕业,兰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运行处干部、法轮功学员蒋明辉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刘保森任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