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四天网”创办人、汶川大地震后率先披露灾区“豆腐渣”工程的维权人士黄琦,今天被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据中央社报道,中国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被判12年重刑。

据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黄琦被依“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二罪并罚后,院方作上述宣判。

中央社引述消息人士透露,绵阳中院今天宣判前,并未通知黄琦家属任何资讯。而在审判期间,包括隋牧青、刘正清、张赞宁等维权律师都曾经为黄琦辩护,但他们先后被当局吊销律师执照,导致无人敢为黄琦辩护此案。

报道说,而绵阳中院1月14日开庭审理黄琦此案时,部份西方国家驻中国外交官员曾前往现场或事前申请旁听,却被拒之门外。

黄琦现年56岁,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为被官方欺压者发声,但2000年即被捕,依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5年徒刑,被认为是中国第一名因网络言论获罪入狱的人士,出狱后,黄琦将“六四天网”改名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黄琦参与救灾,并披露灾区众多的“豆腐渣”工程后再度被捕,被依“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刑3年。

据报道称,此后,黄琦在2016年11月28日被捕,并拒不认罪,因此被长路精羁押在四川绵阳看守所。有消息指出,黄琦在所内被殴打虐待,导致肾脏病恶化,全身浮肿,但申请保外就医却多次被拒。

来源:R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