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男子因在自己家中抓小偷致其死亡,被当地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图为受访者还原事发现场。(视频截图)广西桂林男子陈正因在自己家中抓小偷致其死亡,被当地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警方表示没有证据认定死者是贼;死者一方提出索赔81万元人民币,舆论哗然。

“家里进了陌生人,我到底应该怎么办?”陈正的妻子李凤英说,自己有机会见到检察官,她想问出这个问题。

4月28日,“时间视频”采访到李凤英,她觉得丈夫很冤,如果被判刑的话她会上诉。

检察院以过失杀人提起公诉

综合媒体报导,事发于2018年7月10日晚,陈正和小儿子陈宇在自家仓库装卸鸡蛋时,发现了藏身厕所的陌生男子黄林。怀疑黄林是小偷,陈正抓住他,并让儿子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黄林脉搏微弱,医护人员抵达后宣布黄林死亡。据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死者符合胸腹部受到挤压及心脏病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随后,陈正被刑拘,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并在2019年2月28日,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陈正提起公诉。

家属:警方不认定对方是贼

事发当晚,13岁的小儿子没有主动告知手机被偷一事,警方不认定对方是贼。“我们不能制服他,制服他就是我们的过错”,这让李凤英很不服气。

黄林是否有偷窃行为存在争议,李凤英对“每日人物”说:“我儿子当天没有和警察说。其实黄林偷了我儿子的手机,手机已经在他口袋里了,后来掉在地上。我儿子还小,警察问什么就答什么,他也不会自己主动说。之后我们再和警察说这件事,警察就说没办法取证,没有证人也没有监控,指纹被覆盖了也很难取。”

对家里进了陌生人,到底怎么办,李凤英仍是无解。

“到时候你说该不该抓小偷?要怎么去抓?我该怎么掌控这个力度?我也不是武林高手,人人都不是。”李凤英补充道。

儿子多次问:抓贼对不对

李凤英表示,儿子对事件一直心有余悸。“一说起这个事情,就出汗,然后发抖。他老是问我,爸爸抓这个人到底对不对……”

“你平时教育我,碰到这种不好的行为要出手,那为什么爸爸抓了小偷还要坐牢?”她说道,儿子已经“糊涂”了,但面对此情此景,她也解释不了。

陈正:不后悔抓贼

25日,在被羁押了42天后,陈正终于回了家。陈正对《北京青年报》表示,其实过了这么久,他都想不明白,黄林怎么就死了,“我当时并没有将整个身体都压在他的身上,腿是跪在地上的,只是胸叠在一起,控制不让他起来。这个动作如果对正常人来说,根本就没事,但谁知道他心脏有问题。在我控制他不让他起来的过程中,他始终未提到他有病,所以我根本不知道。”

在陈正被羁押期间,不少狱友在知道陈正的事后都在为他鸣不平,“他们说我傻,为啥当时不放黄林走,如果让他走了,最多就是丢了部手机,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买卖做不成,还闹出了人命官司。”

但陈正却说,当时出手擒黄林的时候他也很紧张,很害怕,但是还是出手了,“他摔倒后我按住他,一是怕他身上有凶器,不按着再掏出凶器来,二是因为我孩子就在门口站着,万一他要拿孩子威胁我怎么办?”

但后来,陈正说:“现在我一点不后悔,如果还再次遇到这种事,我仍然不会放贼走,还会自己亲手抓贼。”

遭索赔81万元

李凤英拿出了警方出具的鉴定书,上面写着黄林的主要死因是胸腹部受到挤压,次要死因为心脏疾病。此后诉状提出,要求被告人李凤英的丈夫赔偿丧葬费、家属参与后事支出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811,330元(人民币,下同)。

(网页截图)

观察者网报导,4月25日下午,双方再次在庭前民事调解会上见了面。这一次,黄林的家属将赔偿降到了20万元。而李凤英则表示最多只能给6万元。目前,此案件正等待开庭审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网民:法院如此判罚连贼都不如

消息一出,引爆网络舆论,网民议论纷纷:“这是什么样世道?中华三千年一遇啊!”“法院如此判罚连贼都不如。”“‘彭宇案’的南京法官又来了?”“法律到底保护了谁?”

“在中国大地上,如果我有一张心脏病的诊断书,是不是就可以随便进别人家拿东西了?”

“还记得去年美国一华裔女生,在家枪毙了一个贼,还像英雄般的报导出来!”

还有网民讥讽:“美国的话小偷可能会被拿枪射死了,而且死了白死,真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小偷的生命都得不到基本保证。”“当我们遇到贼人的时候,最正确做法是好酒好肉招待然后送走。”

“大胆去偷吧,被发现了就说老子有心脏病,谁敢动我,谁敢报警,万一老子吓死了你们要陪一百万。”“以后有病的就多去有钱人家串串门偷偷东西,反正死了残了有人赔。”

来源:大纪元记者李心茹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