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市台企汉鼎精密金属公司发生爆炸事故。

3月21日发生的江苏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区特大爆炸事故后才十天,江苏省又迎来了本年度的第二起人员伤亡惨重的工厂爆炸事故,当地时间3月31日上午,中国江苏省昆山一家台企发生燃爆事件,有现场照片显示,爆炸威力惊人,引发的蘑菇云状浓烟直冲数百公尺高空。至本文载稿为止,昆山市地方政府承认的伤亡数字是七人死,五人伤,而且还特别强调五个伤者中四个是轻伤,一个虽然是重伤但还不属于“危重”,似乎是在暗示是次爆炸事故的死亡人数不会再增加。这自然会令当地人联想起2014年8月昆山另一家台资企业也曾发生严重粉尘爆炸事故,现场死亡及重伤不治人数共达146人。

有海外华文媒体以《10天第5炸江苏昆山台企爆炸至少7死5伤》为题,统计说这是今年三月二十一日以来这是中国大陆继江苏响水,山东烟台,云南大理和山东青州爆炸事故之后发生的第5次工厂爆炸事件。

其实,除了如上媒体这“十天第五炸”文章中所列举,三月下旬这十天时间里发生的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生产事故至少还有一起也是发生在江苏省境内的扬州海电缆塔事故,该事故发生在响水大爆炸的同一天,但因为当地官方故意瞒报,事隔两天之后当地政府才故意安排在午夜时分发了一份轻描淡写的事故通报,说是2019年3月21日13时46分左右,中航宝胜海底电缆项目主塔外墙喷涂粉刷作业脚手架发生坠落……。事故有11人涉险。21日当晚,涉险人员中有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截至3月22日上午,涉险人员中又有3人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目前,其他5名涉险人员伤情稳定。

香港明报追踪报道说:大陆有传媒周六(23日)揭发,江苏扬州中航宝胜海底电缆项目,上周四(21日)曾发生工业意外,造成多人死伤,官方却涉嫌瞒报后,引起舆论关注。随著舆情愈演愈烈,当地政府周六深夜终发出通报,据内媒报道,有记者在事件被揭发后前往现场采访时,发现现场已拉起警戒线,并有政府部门人员调查,惟当记者亮明身份后,随即获告知现场已被封锁,遭到保安的连番推搡及驱离,并向记者警告:“这个地方不允许你再过来,不要给自己找不自在。”事件亦在网上引发争议,不少网民认为当局刻意隐瞒:“瞒了几天压不住了才爆出来?”、“瞒了这么多天才通报,你统计死伤人数需要三天?”。亦有网民指相关事故频生的原因是生产公司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层层转包导致施工队伍的资质不够,滥竽充数,尤其以个休小型施工队最为严重。

去年十二月中下旬,也是在江苏省已经揭发出了一起当政府主动配合企业主对导致人员伤亡的化工生产事故对上瞒报的恶性事件。

十二月十八日,江苏南通如皋市18日发生了一起化工事故,造成3人死亡。而事故原因在三天之后才被当地人揭发说并非当地政府所通报的“液氨泄漏”,而是一起较大氟化氢中毒事故。当地政府多次用“液氨泄漏”回应媒体,直到3人死亡“泄漏”了真相。很明显,氟化氢中毒和液氨泄漏是完全不一样的性质,对企业和当地官员的追责也是不同的。当地政府和企业保持统一口径,本质上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曾经读到过一篇新京报的社论,标题是《警惕地方形成“事故瞒报机制”》,说的是当年发生在距北京只有二百公里的河北蔚县特大矿难瞒报事故被揭露出来之后,国务院不得不成立调查组。调查结果显示: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组织生产,导致矿工中毒窒息死亡的重大事故,造成至少3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在当地官员以及警方的默许和协助下转移尸体,曾将遇难矿工遗体秘密转运至外地处理,封闭井口,拆除井架,破坏现场。尤其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不仅矿主无视法律,恶意瞒报事故,而且地方官员策划、参与瞒报,组织所谓的调查组搞假调查,弄假材料,写假报告;在上级部门组织核查时,有关官员故意回避问题,转移视线,提供虚假材料,企图贿赂核查人员,封锁消息,涉案人包括原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蔚县县长祁建华,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高继存,和事故所在镇党委书记、镇长、派出所所长等人。日后终于因此下狱的当地大小官员竟达四十八人之多。这些信息似乎表明,在我们用各种手段应对地方矿难的时候,在一些地方却同时形成了一种“瞒报机制”,在这种相对周密的“机制”运作之下,有关人员“各司其职”,分别“专业”地应对可能外泄的因素,一起特大矿难才被隐瞒长达两个月之久。

该社论中说:虽然地方官员和煤矿业主互相串通瞒报并不是新闻,从6年前的广西南丹矿难,3年前的山西宁武矿难,到两个月前的山西娄烦矿难中,都可以看到官员们忙乱的身影,但是这一次他们表现的更有组织,一些官员负责策划,矿主拿钱摆平遇难者家属和采访记者,更有专业调查组的专业“假”调查应对上级。违法的地方官员之所以敢于这样胡作非为,是因为他们认为,而且也曾经做到过,上级官员是可以贿赂的,而且现场记者是可以收买的,新闻媒体是通过公关可以搞定的。

三月二十一日的江苏响水大爆炸发生后,有澎湃新闻记者在社群网站上发出一段影音画面,场景是以无人机空拍爆炸后的天嘉宜化工厂周遭,但画面震动厉害。一些记者表示,这是当地政府布置了反无人机干扰器,专门用来对付记者的空拍报导。

有记者回忆起来2007年11月当地一家化工企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死、5重伤。根据封面新闻,当时有官员甚至喊出“宁愿被毒死,也不愿穷死”的口号。同年12月24日,一篇以中共响水县委宣传部名义发出的文章《沉着应对突发事件全力做好舆论引导—响水“11.27”事故新闻协调工作的主要做法》又被有心人翻出公开出来。

该县委宣传部的文章总结经验说:响水“11.27”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21家新闻媒体的69名记者赶来报道。记者“一经发现…一律将其邀请到五洲宾馆安排食宿…任何记者未经同意不允许进入采访拍照,同时,要求公安部门每日检查县城和陈家港大小宾馆,旅舍,发现记者入住立即报告。”

“新华社记者邓华林因临时有事要回南京,我们立即派专人专车全程陪同。在到达目的地后,仍然与记者进一步沟通,劝阻了他再次来响水采访的念头”。

中央电视台来了三名记者,“我们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并说服他们住到统一接待点,同时安排5名同志和一部专车跟踪服务”,“先后四次成功劝阻了他们的私自采访活动”,“他们回京时,我们还派车专程把他们送到连云港,一直等到其登上火车后才返程”。汇报称:“在突发事件传播中,最可怕的不是记者抢发新闻,而是记者抢发的不是政府发布的新闻。”

为了防止记者不采用县委提供的“通稿”,县委抽调人员“昼夜巡逻,严防死守,坚决劝阻记者私自采访”,“确保无记者进入伤员病区进行采访”。11月27日晚,当新华社江苏分社记者“强行”到县人民医院采访时,该县组织人员“把记者稳控在伤者病房外”。

该县县委除了设法阻碍记者采访,还设法严控信息源。对试图接触媒体的市民也有一套控制办法:“一方面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好应对准备;一方面迅速弄清报料人姓名、手机号码及其社会背景,通过其工作聘用单位施加压力…同时,迅速与报料人联系…要求其同央视记者联系,说明报料与事实不符,劝阻其不来采访,从而及时化解了一起可能发生的重大新闻采访事件”。

当时的《中国青年报》记者李润文谈“响水经验”的旧文和第一财经的相关报道如今也再次上网也被“争相传阅”。第一财经日报核实,这篇文章是李润文本人所写。第一财政日报2011年2月15日的报道说,“事故发生后,盐城市立即启动了一套禁止记者采访的应急预案,不惜采用武力威胁、软禁记者、重金收买、色相利诱等方式收买记者,阻挠采访。”

李润文详细记录了自己在响水采访的遭遇:2007年11月29日,“采访结束后,记者晚上返回宾馆,在正常洗浴后,记者正在休息,几名浓妆艳抹的女子进入房间,响水县宣传部副部长极力撺掇让记者选一个,到其他房间去做按摩,被记者拒绝。”

其实,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地的地方党政官员之意图阻止媒体了解并报道事故真相,本身就是向习总书记“看齐意识”的体现,说到底都是因为他们的上级,甚至是习近平本人都已经要求他们越是在特大事故面前,更是要牢记“稳定”压倒一切,瞒报事故真相是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的需要。响水特大爆炸案发生当天,正在出访的飞机上的习近平发回最高指示后,最能令从江苏省到响水县的各级官员们心领神会的最重要内容就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对此,响水县委宣传部十一年前即已经总结过了“最可怕的不是记者抢发新闻,而是记者抢发的不是政府发表的新闻”。

3月21日的响水爆炸案发生后,本来就因为陕西秦岭别墅案背了坏名声的现任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即被认为是“旧疤新伤前途难料”,而这次接连又发生昆山和扬州导致多人死伤的恶性生产事故,外界就更加看衰娄勤俭了。

不过,外界媒体所说的“依中共惯例,发生如此‘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地方党政领导要被问责”,并不十分准确。按照2001年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实也证明即使省长或者直辖市长因为事故下台,与此人同时在位的省委或者直辖市委书记仍还是高枕无忧。

什么叫“特大安全事故”?按照中共相关文件的说法: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所以,即使中共高层决定抛也一个江苏省官来敷衍江苏省这一连串的特大和较大生产事故,应该也是现任省长吴政隆倒霉,而不是省委书记娄勤俭受过。

至于行政负责人是否会因为当地生产事故被追责,首先要看无法隐瞒的事故属于那个等级。死十人算重大事故,照理县市一级政府就要被因此追责,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之后,当地政府都会把对外公布的死亡人数压缩在九人以下。甚至发生过把已经死了的人送到医院持续“救治”的荒唐事情。

而死亡人数达三十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事发所在省级行政负责人理应被追责,所以无论是否瞒报,每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生产事故发生,省一级的领导人第一反应就是但愿死人数字不会上三十。县市领导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一定要把死亡数字压在十名以下。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201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