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白沙县前副县长邢诒仪被判刑13年半,罚款350万元。(大纪元合成)

近日,海南省白沙县前副县长邢诒仪因受贿罪被判刑13年半,罚款350万元(人民币,下同)。

《检察日报》28日消息,邢诒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罚款350万元;其退缴的赃款赃物被没收,另外978.72万元的违法所得会被继续追缴。

一审判决后,邢诒仪未上诉。报导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现年49岁的邢诒仪被指受贿8年(2010年至2018年),受贿币种包括人民币、美元、澳元、新加坡元、加拿大元;受贿数额较大,合计为2088.72万余元,年均受贿260余万元。

邢诒仪曾任长期在海南工作,曾任文昌市招商局副局长、文昌市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等职;2010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白沙县邦溪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之后任白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2018年7月落马。

邢诒仪被指在担任白沙县邦溪镇党委书记、白沙县副县长兼邦溪农林产品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书记期间,将工程总造价650余万元的白沙县邦溪镇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交给工程承包商邢某承揽。

邢某为表示感谢,通过他人转送邢诒仪10万元现金。此后,邢诒仪多次收受小大金额不等的贿赂。

报导称,邢诒仪后来帮助邢某承揽了邦溪镇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市政照明工程、农林产品加工与交易基地基础设施项目道路照明工程等,先后12次收受邢某540万元人民币、20万澳元、10万美元;还收受海口绿海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等11人的1386.56万元贿赂。

2012年8月中旬,邢诒仪帮助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代理人甘某,拿下邦溪政府干部周转房项目中的多项工程。甘某则先后送给邢诒仪350万元现金及一套价值12万元的花梨木家具。

2018年2月初,邢某再一次行贿邢诒仪,从建行支取了90万元现金给邢诒仪。3月,邢诒仪受贿的线索被掌握;7月,被省监察委立案调查;10月被双开;11月15日被正式逮捕;12月5日被起诉;12月17日一审开庭,并择期宣判。

此前,邢诒仪还被指,销毁、隐匿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审查;篡改年龄,伪造和骗取学历证书,不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和房产情况等。(大纪元)

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