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前中金公司总裁朱云来现身“2015博鳌亚洲论坛”,他并未如业内猜测的那样,去互联网金融领域创业,而是变身清华经管学院教授。在他参加的“互联网金融:自律与监管”的分论坛上,主办方称呼他为“金融专业人士”。
  

朱容基的儿子朱云来
朱容基的儿子朱云来
  
虽然在嘉宾讨论发言过程中,朱云来笑称,他对互联网只是研究,但是从他的话里行间,以及与陆金所CEO计葵生的“友好辩论”中,不难让身在现场的人们感到,他对该领域并不仅是研究这么简单。更多流露出的,是他对这一领域、尤其是P2P行业风险的担忧。
  
他认为,P2P行业虽然单笔借贷金额较小,但正因为规模小才难以判断、甚至有可能低估其中存在的风险,尤其是该平台贷款利率普遍都在10%以上,如此高的风险溢价,成为他“发难”计葵生的依据—-如果不能准确判断信息又怎能做好风险控制?在风险未知的情况下,投资者很容易颗粒无收。
  
他上述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在过去一年中,P2P行业规模发展迅速的同时,其带来的风险同样惹人注目。根据零一财经统计数据,截至到2014年10月31日,中国出现问题的P2P平台共254家,接近总家数的20%;其中仅10月份,就出现38家问题平台(提现困难、诈骗、跑路、倒闭等)。
  
虽然这些平台的倒闭,看似符合市场优胜劣汰规律,且还不足以动摇P2P行业的基础和未来,但却关乎这些平台投资者的资金和回报,而这些投资者恰恰是P2P行业的“衣食父母”,生存支柱。对他们而言,真正的风险不一定在明处,这些风险主要是来自于行业、政策监管以及投资者本身三方面。
  
首先,行业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业内对周期性风险的忽视,或者说P2P平台缺乏应对周期性风险的措施。中国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很少关注周期性风险,当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时候,规模的快速扩张、赚钱效应提升,很容易让从业者产生一种幻觉,即他们可以避开经济周期性。
  
暂且不说互联网金融是否具有避免金融危机或解决危机的能力,至少P2P行业内的资产,大都来自传统金融机构或者是新机构用传统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金融资产,它们依然在经济周期中。这意味着它们仍然无法避免经济周期性的兴衰。二是,P2P创业者过分追逐热点效应,追求规模,而忽略公司本身质量,抱着“赚一票就撤”(如做大估值后上市退出)的心理,使得行业潜在风险大大增加。
  
其次,政策监管风险。从改革开放以来,对于新事物,中国一直秉着“摸着石头过河”的原则,先创新,做大规模,后监管。互联网金融处于创新高速轨道上,而金融监管改革又是一个长期不懈的过程,它们节奏上的不匹配,表面上很容易让人理解,但是更深一步讲,这其实是一种监管风险。当前P2P跑路频繁,业内呼吁加强监管声音四起,但是行政手段过分介入,又与“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相悖,况且该领域监管办法始终犹抱琵琶半遮面。
  
最后,投资者自身也蕴藏着风险。“无风险高收益”、“保本保收益”、刚性兑付的认可,使得投资者对新兴金融产品趋之若鹜,他们盲目的追捧不仅给行业带来快速的规模增长,同时也使得风险不断累积。他们享受高收益的同时,一旦刚性兑付被打破(实际上监管和市场都认同这一点),他们却未必具有承受高风险的能力。这其实和中国股市中的散户一样,全凭胸前一个“勇”字在博利。
  
对于朱云来的担忧,计葵生曾反驳。他认为,P2P的核心是大数法则,数据积累下的风险控制,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这实际上涉及到大数据征信领域。尽管中国央行2015年1月5日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并列出了可能拿到征信牌照的8家征信企业,但是由于个人征信涉及个人隐私等法律敏感问题,监管部门对于个人征信业务的态度仍比较谨慎,同时征信是信息技术和金融高度融合的一个产业,专业性很强,需要大量研发的投入。正如计葵生会上所言,数据的积累是一个过程,且有一定难度,但是出现这种趋势是非常好的。
  
总的来说,为了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避免造成社会事件的欺诈等风险出现,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同时,不能没有监管。加强立法、明确游戏规则、保护投资人和大众权益、制定行业标准和保障网络安全等监管措施尤为重要。简单讲,明确非传统金融机构参与金融业务的监管边界,不姑息行业中的“作恶违法”者,就是对服务中小企业和投资人的优秀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保护。
  
信源: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
  
201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