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震惊国际。有外媒报导,中国于今年新修订的国家情报法讲明,国家情报机构有权要求公民和组织在境外协助进行”情报工作”,如今中国政府高调要求加拿大释放孟晚舟,难免让外界质疑,”华为公主”孟晚舟是不是有”另一身份”。

据报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对国家情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中第十条写道,”国家情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在境内外开展情报工作”;第十四条则讲明,”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和配合”。

北京律师程海指出,中国公民在国外协助获取情报,虽获得中国法律保护,但该法律在国外是无效的,”这个规定是立法方面的一个笑话”。他强调,此次外国当局尚未公布孟晚舟涉嫌罪名时,中国外交部就发表评论,显然不妥。

报导指出,国家情报法第二十三条还列明,若有国家情报工作机构的相关人员,因协助国家情报工作,其本人或者近亲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营救”。

有学者就认为,中国外交部近期发表声明,要求释放孟晚舟,实际上就属于”营救行动”的一种,形同证明孟晚舟的另一种”国家身份”。

信源:自由时报

201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