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一名13岁覃姓少女,竟然因同班同学长得比她漂亮,就怀恨在心,把同学约到家里,将菜刀、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将她杀害,事后,还将同学的头颅、手臂砍断,分装进塑胶袋,还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2年4月,覃姓少女被逮且进入法院审判,但是,因为犯案时,这名少女还未满14岁,依中国法律不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对覃某收容教养3年、覃女父母另赔偿周女父母10.8万人民币。

据报导,覃女和被杀的周姓少女是广西省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的同班同学,两人关系很好,还是住在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但是,同学们都比较喜欢跟周女一起玩,还评论她长的胖、不如周女漂亮等,没想到引发覃女嫉妒杀机。

案发当天,覃女邀周女到家中玩耍,竟然用木凳砸晕周女,后又用家里的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连续刺周女致死,接着再把周女的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胶袋,还清理现场血迹。

来源:自由时报

201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