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前市委书记万庆良的旧部晏拥军,被曝在四川香格里拉酒店内嫖娼女大学生;晏拥军嫖娼达200人次。

中共裁判文书网4月28日公布了晏拥军贪污、受贿一审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披露,晏拥军因“贪污、受贿”,被判囚8年,并处罚款70万元(人民币,下同)。

47岁的晏拥军,是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的老部下,曾任共青团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荔湾区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2015年5月落马。

判决书披露,广州一间国际旅行社的郭姓总经理在庭上供称,他与晏拥军经常在一起吃喝,并以其“私人生活秘书”的身份,为他解决日常吃饭、喝酒、赌博等花费,甚至嫖娼等事情。

晏拥军在团市委、荔湾区做领导后,让郭承接了不少的旅游活动项目,赚了些钱。而且郭认为晏拥军在仕途上会比较有前途,与晏拥军搞好关系以后能继续获得关照。

晏拥军供认,他2009年到荔湾工作后,经常和郭某等人一起到威斯汀酒店开房打牌赌博,到2015年2月份为止共计300多次,房费均由郭支付,大概有六七十万元。有时,郭会主动联络一些女性到酒店为晏拥军提供性服务,次数大约是200次,价格基本是每次3,000元或5,000元,嫖资均由郭支付,总计金额约有七八十万元。

晏拥军说,2010年、2011年、2012年他去四川成都出差考察时,郭一般会陪同过去,并联系当地女大学生到香格里拉酒店,为他提供有偿性服务,大概有三四次,服务费由郭支付。

郭为了给晏拥军服务,曾在2013年以他父亲的房产做抵押,借款100万元,以支撑晏拥军的日常消费。晏拥军知道后打招呼,将一块停车场的使用权无偿交给郭经营。

据《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5月5日报导,除旅行社总经理郭某外,晏拥军的金主还包括刘某(某公司老板)、黄志勇(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原主任)、黄某(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原局长)等人,受贿名义有出国考察、楼房装修、办游泳卡等。

晏拥军早在共青团系统工作期间即与万庆良相识。万庆良在2000年至2003年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期间,晏拥军曾任共青团广州市委城乡部部长。2003年,晏拥军出任共青团广州市委副书记。

2008年,万庆良出任广东省副省长,晏拥军被调任广州市荔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并负责荔湾区的荔枝湾“揭盖复涌”工程。当时,万庆良“称赞”该工程,让晏拥军“风光”一阵。

2011年12月,万庆良升任广州市委书记;晏拥军2012年6月出任荔湾区委副书记、区长。广州官场视万、晏二人为“座主门生”关系。

万庆良2014年6月落马后,多名与万有关的官员也先后落马,其中就包括晏拥军。

另外,万庆良的荒淫程度不亚于其“老部下”晏拥军。万庆良被指是江派前常委周永康的心腹,不仅被曝出有多名情妇、与前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共用情妇,而且还有私生子;同时他还贪腐超过1.1亿元。万庆良于2016年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

大纪元记者张顿综合报导

2018-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