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2月19日报导,日前,河南高院对中共国投煤炭原党委书记赵凯捷案作出终审裁定:其因受贿2500余万,被判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

报导说,赵凯捷不仅空手套白狼,非法收受价值840万元的干股,还两次索贿。其中一次发生在2010年,孩子移民需要钱,他就找老板要了人民币700万元和加币10万元。

据称,赵凯捷共有4起索贿,除了第4起涉及下属外,其余3起均与商人谢某有关。其中第4起是他让下属王某办两张10万元的高尔夫球卡,还想再拿些钱当小费。于是王某在赵凯捷家楼下,将装有25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他。

谢某则是登封市煤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早在1997年,他就送给赵凯捷35%的股份,价值17.5万元,而后者实际上一分钱都没出。随着两次股权调整,待到2004年,赵凯捷实际持有的股份仍然是35%,但价值却增至840万元。

因为上述35%的股权,赵凯捷获得了2001年至2004年的分红款,3次共计1508万余元。到了2005年后,因官员在煤矿投资入股受限,赵凯捷不得不退出上述股份。于是,发展公司再分红,赵凯捷就没拿。

5年之后,赵又想起了此事,便找到谢某,张口就要人民币700万元、加元10万元,名头竟是退股上半年的分红。而据赵凯捷供述,真实原因是:2010年时,他因为孩子移民等原因需要钱。

谢某最终还是给了,理由是:赵凯捷当时是国投公司分管开发工作的副总经理,还兼任郑能公司董事长,自己有求于他。

但贪婪的赵凯捷并不满足于区区700多万,他在2011年初再次找到谢某,这次还是以分红为名要钱,不过数额却是狮子大开口——3700万!

赵的想法是,上次要钱时,对方给得挺痛快,就想再要一些,算是做个了结。而谢某考虑到自己的公司正准备与国投公司合作,怕赵设置障碍,决定给钱。

不过精明的谢某做了个伪装——谢某与赵签了份借款协议,金额正是3700万。只不过,他最终还是只转了1000万。

201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