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时代认定“异端”的标准是宗教教义,而非世俗法律。世俗法庭仅提供程序服务和处刑。

近日,北京律师在为四川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再次提出,“邪教组织”本不应成为一个法律术语,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中找不到“邪教”这样的词语。

律师的辩护已经触及到邪党立法方面悖逆世界文明的荒谬。实际上,“异端”、“异教”、“邪说”之类的称谓自古就有。两千多年前的孟子以儒家为正统,指称杨、墨为“邪说”,因为杨朱“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主张太自私,而墨子的“兼爱”主张混同了父子、君臣之间的等级关系,皆为儒家所不容。而“异端”是在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语。“异教”的说法几乎每个宗教都有,用以描述其它宗教。

宗教之间为了维护自己的正统和独立性,必然具有排他性。如果一个宗教既声明自己的经文是真理,同时又认为其它宗教的教义也不错,这样的宗教一定无法传承久远。

然而,无论如何,“正说”、“邪说”、“正教”、“异教”之说,充其量属于信仰领域的话题,如果非得以世俗司法的方式去鉴别判断甚至惩处,这种做法的恶劣程度,是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无法比拟的。

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宗教裁判所,或称异端裁判所、异端审判,是在公元1231年天主教会教宗格里高利九世决意、由道明会设立的宗教法庭。此法庭负责侦查、审判和裁决天主教会认为是异端的法庭,曾监禁和处死异见份子。宗教裁判所在欧洲历史上经历了中世纪宗教裁判所、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罗马宗教裁判所三个阶段。在宗教裁判所成立之前,教会反对异端的任务通常由主教调查,并交由世俗法庭予以制裁。在昔日欧洲,宗教裁判所是声名狼籍的,是不光彩的,但当时的异端裁判所并不是一个机构,充其量只是一系列的宗教审判员,1252年,教宗依诺增爵四世进一步批准宗教裁判所可以在审讯用刑。可用刑罚包括没收全部财产、鞭笞、监禁、终身监禁,不撤销自己异端思想的下场是火刑。由于有权搜捕嫌疑犯及同伙,这使得人人自危。宗教裁判所存在的几个世纪中,以宗教为名进行了许多不当的审判。宗教裁判所限制了中世纪的西欧思想文化的发展,却巩固了教会的权威。另一方面,宗教裁判所与十字军一样,为天主教历史留下污名。

从维基百科的记载可以看出,无论异端审判是由教会独自完成还是由教会与世俗法庭协同完成,宗教裁判所判定“异端”有一个不言自明的“正端”,这个正端,就是天主教会及其教义。

也就是说,宗教裁判所的操作程序,有时候是需要借助世俗法庭的配合,它再糟糕,也没有糟糕到世俗法律、法庭直接制订标准认定“异端”的程度,但中共从容做到了。

二、中共在刑法中塞入“邪教”、“迷信”等类词汇,属“贩私货”的恶劣行径,长期未引起足够重视

宗教裁判所在欧洲历史上的客观存在及其对人类的危害,使人们对于宗教势力干预世俗行政、立法保有足够的警惕。在立法方面,即使指定国教甚至仍保留政教合一国家的法律中也都有立法保障民众信仰自由的条文。文明社会,信仰自由几乎成为公民最重要的权利处处体现于立法、行政、司法中。

相比之下,中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立法取消“反革命罪”的同时,趁机塞进的“邪教”、“迷信”等词汇。对前者的一片欢呼声压倒了对后者本来为数不多的质疑声。善良的人们忘情于中共给自己摘掉冰冷手铐之时,却不知脖颈上又被套上了软软的绳索。

1.“邪教”、“迷信”属于信仰领域的话题,压根不该成为法律术语。并不是世间所有的术语都能成为法律术语。信仰领域的词语,比如修炼、天国、如来佛都不能成为法律术语。其实情感方面的词语,比如欢喜、爱、同情,也无法成为法律术语。“迷信”在中共建政以来成为杀伤力很强的词被中共用于打人。而“邪教”无疑是中共所能想到的对信仰团体的最恶毒的诬蔑。

2.自古有“正”才有“邪”,中共的法律中只有“邪教”,却没有“正教”。如上文所述,宗教裁判所时代,对异端的判断依据是天主教的教旨和教义,无论这个衡量标准是对还是错,毕竟是有个正教作为前提。而中共没有这个“正教”前提。或者说,中共的“正教”是说不出口、无法写入法律的。

中共眼里其实有两个“正教”,一个是嘴巴上的正教,一个是骨子里的正教。嘴巴上的正教就是被收编的所谓三自爱国教会里的几大传统宗教。但是,中共不敢写入法律说它们是正教,因为无神论的中共至死不会承认哪个宗教信的神是真的。

中共骨子里的真正的正教就是它自己。因为在中共眼里,“宗教是精神鸦片”,因此,只有它那套唯物主义无神论才是真理,所有信神的教都是与它为敌的,在他邪恶的眼里,当然只有自己是正的,别的都是邪的。而中共这个骨子里的正教,虽然用几十年洗脑,以心理暗示的手法灌输给国人,但是,“无神论是唯一的正教”这个说法只可意会,难以启齿。真要拿到桌面上、写到法律条文里,中共没有那份勇气和自信。

这就是中共邪党的法律里面只有模棱两可的“邪教”而没有“正教”的原因。

3.纯粹从立法技术的角度分析。中国刑法中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暴力破坏法律实施罪”或“聚众破坏法律实施罪”。拿杀人罪来分析,利用菜刀杀人和利用棍棒杀人,应被关注的社会危害性和量刑重点应该是“杀人”而非用菜刀还是用棍棒。而中共在刑法300条立法悖其道而行,只关注利用什么形式,而不关注造成的后果。事实上,在中共眼里法律本就不值一文,法律实施是否顺畅,谁会说三道四竟然成为最重要的。

三、共产党以其歪理邪说向世间表明:共产党没有资格去评判谁是正教谁是邪教,而世间所有宗教都有资格认定共产党乃世间独一无二邪教

正教与邪教的争论,是信仰领域的话题。在过去,是一门宗教维护自己独立性从而排斥其它宗教的一种手段,以保证自身教义不被干扰的传承。无论其判断的标准是否能被人接受,但所有宗教都有资格以自己为正统评判别人为“异教”,而唯独共产党因其信奉无神论,没有任何资格去评判谁是正教、谁是邪教。在所有相信有神的宗教眼里,中共唯物主义无神论是地地道道的歪理邪说,共产党组织是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

上天慈悲世人,以《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开示世人,尽一切机会试图挽救每一个人灵魂。如果说,邪党灭亡之后,有一本书能够为万世开太平,《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当之无愧。以上关于中共邪教的分析,是我对《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一书恭读后的一点思考。

作者:如初

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