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通过夫妻团聚移民来到加拿大的华人女子,为谋取暴利而非法偷种大麻被警方逮捕,被判有罪。现在面临被遣返回中国的下场。

据《明报》报道,这名华人女子陈姓,于2007年以夫妻团聚的方式移民到加拿大,但不久她便与前一任丈夫离婚,并从2008年起与现任丈夫一起居住。警方指控陈女及其现任丈夫,加入一个名为“黄帮”(Huang Criminal Organization)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从2007年1月开始在安省东部地区有计划地购买房产。

2008年12月2日,陈女按团伙首领的指示,用来自中国的一笔资金,购买了多伦多市一处民宅的房产,并在该屋内开始偷种大麻。而且还将该屋作为团伙的活动基地之一。

2009年6月17日,警方冲入陈女的住所,在屋内找到一个隐藏在地下室的大麻种植场。陈女和其丈夫及另外2人都被警方逮捕,全被控相关罪名。

2010年1月15日,陈女及其丈夫在法庭上认罪,承认犯下生产大麻谋取暴利、持有贩毒所得赃款、盗取电力价值超过5000元以及窃取自来水价值超过5000元等罪名。

陈女认罪后,法官判处她6个月有条件监禁。

但后来陈女对此判决提出上诉,称她的律师同时代表她和她丈夫,因此未能给她提供有效的辩护,但此项上诉被安省上诉庭驳回。

2015年,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把陈女的个案转去加拿大移民、难民委员会审议,以决定她是否因为犯下严重罪行而要被遣返回中国。

委员会在审议聆讯中发现,有“清楚和无可争议的事实”表明,陈女已被判有罪,而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期在加拿大会超过10年以上,就陈女本人的个案来说,她也被判了6个月的监禁。而且她还参与了“黄帮”的有组织犯罪活动,算是罪加一等。

至于陈女在法庭审讯时所提出对非法栽种大麻的事宜不知情,委员会认为这样的解释不合情理,且缺乏可信性,与实际证据不相符。

如果“黄帮”不信任陈女,就不会把与犯罪活动有关的资料随意放在陈女家的显眼处,说明陈女对“黄帮”的活动知情,而且知之甚多。

委员会因此认定,陈女已不应再在加拿大居留,需要立即遣返中国。对于委员会的判决,联邦法院审议后予以支持,驳回陈女的司法覆核上诉,维持委员会的原判。

去年底,美国也曾发生华人种大麻被捕事件。据美国媒体The Daily World报道,美国警方于华盛顿州搜查了多处由中国人操纵的大麻种植场,拘捕了54名中国人,缴获3.5万株共价值8000多万美元(约人民币5.29亿元)的大麻植物。现场还有40万美元(约人民币264万元)现金,以及大量黄金、多把枪支和26辆车。

报道说,其中一处被搜查房屋附近的邻居称,隔壁住了一位年纪较大的亚裔女子,不时会有大货车出现在其家门口,随后两名男子等车完全进入车库后便进门。邻居表示这几名中国人从来不和周围的人交流,可能不会说英语。

“挺吓人的,屋子的两扇大门紧闭,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完全没有察觉到任何迹象”,一名邻居表示。

突击搜查非法种植大麻的行动从2017年11月28日开始,持续了近一周。警方对华盛顿州格雷斯港(Grays Harbor)、瑟斯顿郡(Thurston)和金(King)郡的50多个涉嫌非法种大麻的房屋进行突击搜查,逮捕了54人,涉案人员均为中国籍。

美国媒体Komo News去年12月5日报道称,当地警方表示,从今年年初开始,他们就接到市民举报。过去四个月的调查发现,许多房屋被买下来即为非法种植大麻。这些被捕中国人都是使用现金购买房屋,并在屋内非法种植大麻,其钱款看起来是为其他犯罪集团提供资金。调查人员怀疑,这条犯罪路线蔓延到美国东海岸,东岸大麻黑市价格较高,尤其是纽约。

20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