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南京发生的“猥亵女童”事件震惊了整个中国社会之后,一张盘点中国近年来包括女童、男童在内的众多儿童都曾遭遇过猥亵、性侵的图解则更令人感到后脊梁发冷。

图解上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天至少有7名儿童遭遇性侵;2013年至2016年,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10782件;性侵害案件的“隐案比例”约为1:7——发生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程序;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件433起,受害人778人(表述为多人受害但没写具体人数的,按3人计算);在受害者中,女童占92.4%,男童占7.6%,76%发生在农村(乡镇及以下)。

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中国性侵案的特点是,受害的儿童男女都有,并且不少案件都是以“多人受害”的形式出现。此外,法院未能公开审理、隐而不报的案件似乎更多。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儿童被性侵的案子之所以如此令人震惊,不光是因为被害的孩子年龄尚小、人数众多,并且作案者的身份也足以挑战人们的处世观念以及道德底线。对此,上述图解给出了这样的数据,作案者以18到60岁的成年人居多,7成为熟人,以“教师”的占比为最高,超6成作案者为多次性侵。

从今年年初,北京某名校教师趁著当辅导老师的机会,居然在女学生的家中对其进行猥亵、强奸长达一年之久,以及今年6月,河南某地的一所小学有多名女童都曾在上课期间,遭到老师性侵的真实案件来看,那张图解对作案者特征的总结概括所言不虚。如果说学生被老师强奸,足以挑战中国人的道德底线,那么孩子被亲人、甚至是至亲强奸的人伦惨案,又该让我们如何去面对、去理解呢?

前不久,广州就曝出了一起父亲强奸亲生女儿长达四年,致其数次怀孕流产的案件。面对着“四年”这样的漫长时期,我们不禁要惊呼,类似的案件还有多少仍在雪藏?有多少女孩还处在不敢报案的隐忍状态?当我们试图寻找答案时却不禁发现,如果说,女孩的隐忍是因为羞于、害怕自己的遭遇被人指点、耻笑,那么中国“发生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程序”所凸显出的法治弊端与疏漏,或许才是案件被雪藏、作案人逍遥法外的关键原因。

海外有媒体报道,美国不仅有一系列的防止儿童被虐待或被性侵的法案,并且“许多州都将性侵犯儿童列为高危险犯罪者,刑满释放后,不得居住在幼儿园直至高中校园半英里以内,从而减少可能的再犯罪”;而曾经的罪犯“无论迁居到美国任何的地方,都要到当地警察局注册备案”;“有35个州设立了性犯罪名单的网站”。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至今都没有设立任何一个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性侵”的法律。

要知道,当道德体系土崩瓦解之后,法律体系就要及时的给予补救、发挥应有的效力。若非如此,这个社会必定是流氓横行、恶人当道。从如今中国社会早已呈现出这样的败象来看,法律定然是未能发挥出任何积极的作用。但问题是,对于性侵儿童这样的穷凶极恶之徒,中国从立法部门到司法系统,为何会如此缩手缩脚、总也发挥不出惩奸除恶的作用?

中国的最高检与最高法院曾在多年前就得出过这样的数据:中国普通民众的犯罪率为1/400;国家机关人员的犯罪率为1/200;司法机关人员的犯罪率为1.5/100。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比普通民众的犯罪率高1倍;在职惩治犯罪的司法人员的犯罪率是普通民众的6倍。若结合几年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这起案件,我们就更不难想像,无视法律、带头淫乱、败坏人伦道德的司法人员,又怎会有兴趣和斗志去抓什么强奸犯?这类毫无油水可捞的案子一旦放到他们面前,当然就是能挡则挡、能推就推。

此外,中国的立法机关——人大及常委会的代表们也基本上都是党培植的官员。再加上立法机关、司法部门早已沦为政治权贵的“奴仆”,因此,中国设立的各项法律条文似乎都不是用来保护老百姓的,而是官员用来保护自己的。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1997年新刑法首次将“嫖宿幼女罪”从“强奸罪”中分离出来,改为“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单独罪。显然,这样一改也就意味着“强奸罪”可以被从轻处理了。更荒唐的是,到了2003年,根据司法解释,“强奸幼女”若不知女方是“幼女”,连嫖宿幼女罪都算不上了。在这样的界定下,那些即便是长期奸淫幼女的官员,也完全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不受任何管制、毫不避讳的“金蝉脱壳”。

既然法律都开始保护强奸犯了,可想而知,中国的强奸犯能不猖獗吗?而这与多年来不断被曝出的“未成年女中学生集体被迫卖淫”的背后涉及部长、人大代表、校长等各类官员的真实案例不谋而合。事实上,若不是强奸幼女的涉案官员太多,政府唯恐影响不好,“强奸罪”又怎会如此迅速的改为“嫖宿幼女罪”,甚至不被认为是“犯罪”。官员们的这种急于通过立法来躲避审判的迫切心情以及雷厉风行的举动似乎就在证实,“发生7起案件,才有1起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其它6起案件极有可能跟他们有关。

从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还未遭到如此破坏的早些年,中共集团便已经开始推行“共产共妻”这种与耍流氓无异的政策就足以看出,中共流氓集团一直在源源不断的培养强奸犯和流氓,而整个中国社会的强奸犯、流氓,其实也都是由上而下,跟风、效仿来的。

作者:颜丹 来源:大纪元

2017-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