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收入不低,却偏偏吃住都赖着年迈的父母,父母忍无可忍,连同儿子的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将亲生女儿请出家门。昨天,记者从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了解到,这桩“亲情大战”最终以“买断”收场:父母向女儿支付15万元,女儿要尽快搬走。

上个月,市妇联维权工作人员接待了前来咨询的夏华(化名)及他的父母。夏华说,姐姐夏兰(化名)今年已经40多岁,一直未婚,十几年来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里。“姐姐自己每月工资近万元,经常在国内外旅行,却不出生活费,吃住都是父母出钱。”

对父母和弟弟的指责,夏兰也觉得委屈。她说,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十几年前,他们为弟弟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来,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为家里做过贡献。后来弟弟结婚后独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来越多,心里也越来越觉得不平衡,“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他们对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补偿。”

面对女儿的举动,夏兰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屡次要求都被夏兰拒绝了。上个月,夏华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诉,要求姐姐立刻搬离自己的房子。经过调解,最终,夏兰的父母同意给女儿15万元,而她也要在两个月内搬家。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父母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自主分配的权利,子女不能干涉,父母也没有为成年子女提供经济支持的义务,夏兰的要求其实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现在用钱“买断”了亲情,作为子女能否尊重父母,父母对子女是不是能尽量保证公平,是双方都需要反思的问题。

来源:长江晚报

2017-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