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法C-6修正案於今(20)日生效,门槛大幅下修,除了居留日期外,也限缩了语言能力要求的年龄层,未来欲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者可更轻松快速。

据综合媒体报导,过去根据加拿大的公民法,6年内须待满1460日才可成为加国公民,而新法改为5年内待满1095天,门槛下修不少。至於语言能力检定的部分,过去4岁到64岁的申请人都要通过英语或法语测试,新法上路後改为18岁至54岁。

新法上路後也取消了一些争议性规定,如未成年的移民也可以个别申请,而非如同过去,父母申请被拒绝後子女必须等到成年後才可再次申请。而未来申请入籍加国者,也不必在表态承诺会持续居住在加拿大。另外,政府也无法因叛国罪、间谍罪等罪名取消双重国籍者的加拿大国籍,只有独立上诉才可撤销。

加拿大移民部长胡森(Ahmed Hussen)表示:「我们希望所有拥有永久居留权的民众都能成为加拿大公民,新的修正案让申请者有更大的空间以成功符合公民资格,持续在加拿大建立成功的人生。」

来源:自由时报

201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