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机关正在收集个人DNA,建立一个全国性可查的DNA数据库。目前,全国已有4千多万人被建档。据报道,这些数据缺乏监督、透明和隐私保障,有分析认为,中国的做法无异于侵权。

中共公安机关正在收集个人DNA,建立一个全国性可查的DNA数据库。(图片来源:Public Domain)

中国庞大基因子据库涉侵权

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5月16日的刊文指出,中共公安部从2000年代初期开始建立名为“法庭科学DNA数据库系统”(又名“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全国性可查询DNA数据库。

截止到2015年下半年,公安部已经录得4千4百万件“未分类数据记录”,号称世界最大同类数据库。当局声称,这些数据的用途是侦办犯罪,例如恐怖主义活动和人口贩运,以及辨认尸体和流浪人员的身份。

但人权观察指出,由已知个案看来,当局收集的DNA数据未必与具体刑案侦办有关。公安机关通过运动形式大量收集一般公民的生物数据,只是因为收集“基础信息”已被该部门列为工作目标,对满足不特定的“破案”需求很有帮助。

上述数据是从逾4千万人身上提取,另有150万的数据取自刑案物证。公安部还建有一个“打拐DNA数据库”,已录入513,000份DNA记录。

报道指出,中国许多地区的公安强迫既非罪犯也非嫌疑人的一般人抽血提取DNA。中国公安还锁定包括移民工、异见人士和维吾尔族穆斯林在内的政府监控的各种弱势人群。由于公安部门大权在握,并且隐私权在中国尚无可诉性,人们几乎没有能力抵制这种个人信息的收集。

由公安机关近年发出的通知可见,对DNA的收集通常以远超过“嫌疑人与罪犯”的广泛类别为对象。这些类别因时因地而异,但通常包含“重点人员”、“工作对象”、“流动人口”。重点人员指当局眼中具有潜在威胁的人员,如异见人士、维权人士、上访者和其他曾有犯罪纪录人员;工作对象包括公安机关用来描述其管控目标的含糊概念,包括治安违法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流动人口则为非属本地户口的人员,包括农民工。

有时收集DNA还以特定场所为目标,包括宾馆旅店、娱乐场所、网吧和出租房屋等。总之,凡是公安认为“可疑”的人员都可以采集其DNA。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指出:“DNA采集在侦办具体刑事案件时是正当的警察执法行为,但前提是人们的隐私获得有效保障,中国若不能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停止大规模收集并扩充DNA数据库。”

此外,按照中国法律,公安机关收集DNA样本只限于侦办具体刑事案件所需。但法律并未规定DNA样本可以保存、分享或使用多长时间,也没有说明如何对采样手续提出申诉。理查森表示,中国的DNA收集缺乏有效的隐私保障和独立的司法系统,无异于侵权。

联合国隐私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曾指出,DNA数据库可能导致人权问题,包括“可能被滥用于政府监控,包括确认亲属和父子关系,以及造成寃错假案”。事实上,类似中国现行的DNA采集制度,曾在其他国家被判定侵犯隐私权。

金盾工程的一部分

报告还提到,这个DNA数据库是整个公安信息化项目“金盾工程”的一部分。

据悉,“金盾工程”是中共“全国公安工作信息化工程”,是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掌权时期,秘密建立的庞大网络监控系统,对全部国民进行全方位监控,而大多数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私隐已被掌握。

该工程包括一个综合的、多层的、包括网络各个环节的封锁和监视系统,涉及技术(电信与网络服务提供商)、行政、公安、国安、宣传等很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关键是一个网络封锁与监视系统,可以用来看、听、及“思维”。

据中共官媒报导,2003年9月,“金盾工程”已经把中国大陆96%的人口资讯输入到其数据库中。2006年,一期工程已经完成了全国公安一、二、三级主干网和接入网,覆盖了各级公安机关。同年,中共公安部对“金盾工程”验收,继而转为规模更大的“大情报”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涉及公民隐私的监控工程,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只是公安部认为“业务需要”,利用公款和纳税人的钱进行。

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

2017-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