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重庆市四中法院受理了原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平衡处、高技术产业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改革试点处处长刘旗、熊玮、杨阳涉嫌共同、单独受贿2.6149亿元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被告人刘旗担任重庆市发改委资金平衡处处长,具有对全市企业债券的发行、监管、审核、转报的职权。刘旗与被告人熊玮系情人关系。被告人杨阳系熊玮丈夫杨某之弟,同时系重庆瑞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9年以来,刘旗利用其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熊玮、杨阳收受贿赂共计26149万余元。

来源:重庆晨报 转

2017-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