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EB-6创业签证正式公示,并将于2017年7月16日正式生效。根据最终文本的规定,首次申请EB-6创业签证的申请人及其家属,可获得30个月(两年半)的合法留美身份。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还可申请一次时长30个月的延期,这样EB-6创业签证最长有效期可达5年。

首次申请EB-6创业签证的申请人及其家属,可获得30个月的合法留美身份。(网络图片)

一家创业公司最多只能为3位创业者申请EB-6创业签证,申请人配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具体的相关规定如下:

谁可以申请EB-6创业工卡?

1.申请人的公司必须是在近五年内成立的初创商业实体,并且从成立之初就合法经营。同时,该初创企业还需展现出在快速发展和创造就业方面的极大潜力。

2.申请人必须在自己创立的这家公司内拥有至少10%的所有权,必须在企业经营中起到核心关键作用,必须凭借TA的技能、知识、经验参与到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中来,必须是实际意义上的创业者,不能仅是单纯的投资人。

3.申请人所拥有初创公司的投资资金必须符合要求。这一点也是整个政策中实现起来相对困难的一条,申请人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即可:

a)来自符合资质的美国投资人、或投资机构的至少$250,000的投资资金;

b)或被联邦政府、地方政府因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科研、创造就业等原因授予过重要奖项,并总共被授予至少$100,000奖励;

c)或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所在企业为美国、公众利益做出杰出贡献,也可以符合这项要求。

是否能延期?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授予一次延期机会,时长30个月,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的公司依旧还是创业公司(Start-up)

2.申请人还是创业者:

a)至少持有公司5%的所有权;

b)依旧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担当核心作用;

3.公司保持快速增长、持续创造就业机会,满足一下其中一点即可:

a)继续获得来自符合资质的美国个人投资者、投资机构的投资,或来自联邦政府、地方政府的嘉奖,在首次使用EB-6创业签证的30个月里,至少获得50万美金的投资。

b)或该初创企业在首次使用EB-6创业签证的30个月里,每年至少收入50万美金,平均年增长率达到20%。

c)或在首次使用EB-6创业签证的30个月里,至少创造了5个全职岗位。

d)或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所在企业为美国、公众利益做出杰出贡献,也可以符合这项要求。

EB-6创业签证持有人最长使用5年之后,可以申请其他合法身份,但不能在美国境内申请,必须离境申请新的非移民身份的签证后,才能返回美国。

为什么说新政是项福利?

在去年最初的议案退出以后,大众抱怨这个政策方案几乎不具任何可操作性,但这次修改后的最终文本使得创业签证的申请难度大幅降低!

最低投资金额要求

原议案中要求该企业在365天至18个月内获得至少$345,000的符合要求的投资资金。最终文本不仅降低了对投资金额的要求,也取消了对获取投资的时间限制。

公司所有权要求

原议案中要求申请人在首次申请时,至少拥有该初创企业15%的所有权,最终文本中下调为10%;原议案中要求申请延期申请时,至少拥有该初创企业10%的所有权,最终文本中下调为5%。

符合要求的投资人:

在原先的提议中,DHS规定投资人要在提出申请前的的五年内:

1)投资该初创企业的至少1位(家)美国投资人(机构),在所投资的其他初创企业中,在3个分开的日历年度中,作为投资回报取得了价值超过100万美金的资产或可换债券;

2)被投资的初创企业至少有两家各创造了5个合格的工作岗位,或者在平均年收益增长20%的基础上取得了至少$50万的收入。

而在最终的文本中,对投资人回报率的要求从原先的100万美金降低至60万美金,另外也取消了在3个分开的日历年度中进行投资的苛责要求。

对创造就业的要求:

原议案中,申请人需在首次使用EB-6创业签证期间,创造至少10个全职岗位,最终文本中将这一要求改为5个全职岗位。

201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