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外中文网21日报道,加拿大安省大多伦多万锦市的一名华裔男子精心算计,将未供满的房子的一半净值转移到妻子名下,一年后申请破产,向破产财产受托人提供的房屋估价又低于市值,因而被告上法庭。

加拿大万锦市。(网络图片)

安省高等法院破产法庭的法官F.L Myers J.日前已做出裁决,下令申请破产的李姓(Paul Lee)华裔男子的妻子向该栋房产的破产财产受托人支付135,305元。

法庭文件显示,该案件中,李姓男子和他的妻子Annie Koo共同拥有一栋位于万锦市Norn Crescent路45号的房产。该栋房产的市值为712,500元,尚有未偿还的房屋按揭贷款441,890元,即夫妇二人拥有的房产净值为270,610元。

李姓男子与他的妻子在2014年3月25日分拆了他们的联名业权,他将该栋房产的一半未分割的净值,即135,305元转移给妻子。之后,他在2015年2月27日提交了一份破产建议书,但该建议书未被债权人接纳,导致将财产作破产转让。

李姓男子承认,他在未经正常交易的情况下,将他的财产转移给了妻子。

该栋房产的破产财产受托人指出,在李姓男子转移房产的一半净值期间,该栋房产的市值是712,500元,但他向破产财产受托人提供的房屋估价低于上述价值。

在李姓男子转移房产的一半净值时,该房产尚有未偿还的房屋按揭贷款441,890元。控辩双方均同意,该笔金额将被排除在李姓男子向妻子转移的净资产之外。

法官在裁决书中表示,李姓男子在未经正常交易的情况下将他的财产转移给妻子,从而剥夺了破产财产受托人的机会,以致后者无法以最适当、最符合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房产。

李姓男子还提出减除费用的要求,理由是该房产在未来出售后要缴付拖欠的物业税,法官驳回了他的要求。

法官根据破产财产受托人提供的估价,最终下令李姓男子的妻子向破产财产受托人支付135,305元。

2017-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