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前副省长刘志庚12月30日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案涉任职深圳和东莞期间。刘志庚据报是有“性都”之称的东莞色情业保护伞。

2016年12月30日,中共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广东省前副省长刘志庚涉嫌受贿一案已侦查终结,近日,广西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公诉。

刘志庚(网络图片)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志庚利用其担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区长、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东莞市市长、中共东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志庚于2016年2月4日落马,4月18日被“双开”,4月25日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刘志庚被视为是江派地方大员,早年在深圳工作时与曾在深圳高层任职的江泽民情妇黄丽满,以及江的铁杆心腹张高丽有密切密集。后获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一手提拔。

刘志庚被指是东莞“黄”流泛滥的保护伞之一。刘执掌东莞期间,充当淫业保护伞,甚至曾提出“适度扫黄”的怪论,致东莞沦为中国“性都”。而其兄长、妻子等家人均利用他的影响力大发横财。

201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