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江泽民曾强推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因遇50万人上街反对而作罢。但近日梁振英政府欲借尸还魂,利用立法会议员的宣誓风波,有意运作从新为这个类似国家颠覆法立法。此前,成报曾揭露支持港独的青年新政是梁振英培养的“无间道”,梁振英挑动制造“港独”风波,搅乱香港,为自己的强硬治港制造口实,并替江派张德江的人大释法对抗习近平开道。香港时事评论员程翔则指,程翔指所谓“港独”是德国“国会纵火案”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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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14日建议,政府可以透过分阶段修订现时部分本地法例,即将23条内容“斩件(分拆)”,从而达至立法的效果。

回归后成为香港第一届律政司长的梁爱诗,在香港电台一个节目上说,基本法1997年7月1日生效起,香港已有这责任落实23条,至于何时落实则由政府决定,但“这是应该要做的”。

梁爱诗称,23条现时在香港并非全无规定,认为若再推动23条立法,可使用现有香港法律逐步满足23条要求。

问到是否代表毋须另立法律,她只说“原有制度里面,任何国家都有法律去保障国家安全”。她又指香港现时有些法例“有些落后”,尤其是基本权利及自由方面,形容社会不断变化,“20年前可以被接受得的事情,今日可能不再是这样的情形”。

梁爱诗举例指现时刑事罪行条例,便可以处理叛国、颠覆、分裂国家和煽动暴乱等行为。她又指官方机密条例可以处理泄露国家机密;至于社团条例亦能处理本地团体与外国团体的政治联系。

董建华政府13年前不顾舆情反对,要求立法会强行为23条立法,并且交由时任保安局长的叶刘淑仪作为台前的大旗手,但却引来社会极端不满,认为立法之后,包括言论等个人自由将受到剥削,一如活在中共治下的大陆,于是在七一回归日当天,举行示威游行,保守估计有50万人上街,事后港府收回立法建议,之后的两名特首曾荫权和现任的梁振英在内,都对23条何时立法不置可否。

不过,近日迹象显示,梁振英政府有意再次推动23条立法。

在青年新政两名当选候任立法会议员掀起宣誓风波之后,人大常委越俎代庖第5次释法,指宣誓仪式必须庄重,且不能危害国家领土完整,负责传递人大意旨到香港的人大常委副秘书长李飞,更说明提出自决就等于是港独。

梁振英之后被问到是否会因此而为基本法23条立法,梁说:“23条立法一直都是香港的责任,指最近香港出现港独和分裂国家的主张,相信会令中央政府认为23条立法不止是一个未完成的宪制责任,而是有了现实意义。”

程翔指所谓“港独”是德国“国会纵火案”的翻版

中国人大常委会因应两名本土派当选议员的“辱华”宣誓内容和方式而解释香港《基本法》后,香港不少亲建制人士指香港未立法落实《基本法》中有关保障国家安全的第23条是祸根之一,而行政长官梁振英更表明,北京政府会认为23条立法有“现实意义”。时事评论员程翔称,很多港人认为这是藉“辱华”宣誓案来坐实“国家安全”危机,为《基本法》23条立法鸣锣开道,是德国“国会纵火案”的翻版,促中共统战部停止乱港。

程翔13日撰文,不点名地质疑是次风波的起因之一是现任特首梁振英向北京争取连任的手段。程翔指出,“不排除有人为自己的政治前途,炮制出一场闹剧以证明“港独”形势严峻,不是‘疾风知劲草’的人无法应对。”

程翔以“郑永健案”作为港人忧虑所谓辱华宣誓是德国1933年“国会纵火案”翻版的重要“环境证供”。根据刚判刑的“郑永健案”,中共统战部的“李总”和“张总”透过梁振英的前特首竞选办公室人员高凌翔约见网台主持郑永健,要郑接触本土派,用金钱引诱他们出选约四十个特定的区议会选区,目的是摊薄泛民候选人的票源,为建制派候选人保驾护航。“李总”和“张总”提出的金钱“资助”额最高达法定竞选经费的三倍,贿选意图明确。而与统战部“接触”的本土组织中,就有“本土民主前线”及引起今次宣誓风波的“青年新政”,故“郑永健案”是一个接近“人赃并获”的案例,说明中共在操控本土组织。

另外,被中资企业控制的《成报》亦曾报道,“青年新政”成员最早是参加亲中人士刘乃强创办的香港小区网络而成形。程翔表示,这些客观事实令很多香港人对一些本土组织存有戒心。他续称,统战部招揽有分裂之嫌的港独人士,而作为声称反港独的梁振英的人员,高凌翔竟介绍郑永健去替“港独”分子牵线拿统战部的钱,这都是不合理的,令人无法排除“国会纵火案”的可能。

程翔呼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敦促中共交代事件真相,禁止统战部这种乱港行为。港府2003年曾就《基本法》23条订定国家安全法草案,但因有一成人上街抗议而搁置。特首梁振英上任前后都表示,23条立法不在他的工作议程,但在人大常委会释法后却改变口风,指香港出现的港独和分裂国家的主张,相信会令中央政府认为,23条立法不光是未完成宪法责任的问题,而是有了现实意义,而港人亦看到有港独和分裂国家的可能性。

来源: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