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今天(30日)一审宣判,万庆良获无期徒刑,涉案1.1亿。万庆良虽是共青团出身,不过被曝早已投靠江派。

万庆良受审(网络图片)
万庆良受审(网络图片)

据中共南宁市中级法院官方微博9月30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法院当天宣判中共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万庆良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通报提到,万庆良犯案从2000年至2014年,历经任职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揭阳市长、市委书记、人大主任,广东省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期间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取财物折合人民币1.11251086亿元。

通报还提到,万庆良主动交代当局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提供侦破其它重大案件的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已属从轻处罚,云云。

官方没有透露万庆良所交代事实和提供线索的细节。

万庆良于2014年6月落马,同年10月9日,万庆良被开除党籍及公职,移交司法机关。10月9日被广西警方刑事拘留,10月17日被逮捕。

万庆良是“客家帮”官场代表,是梅州五华人,曾在梅州市工作长达15年。后在共青团系统发迹,在任广东团委书记后,转到揭阳主政,后进入广东高层。

一般认为,万庆良是中共所谓“团派”官员。

不过,《看中国》8月6日〈中原观察〉认为,万庆良虽是共青团出身,但却是由李长春和张德江组建的江派“广东帮”人马,早在主政揭阳期间就借发展石化业,通过当地老板搭上周永康的儿子周滨。

看中国记者林中宇综合报导

201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