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披露,北京当局拟对高官推行“官邸制”,省部级一级首当其冲。体制内学者汪玉凯曾表示,官邸制覆盖范围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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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港媒《争鸣》杂志2016年8月号消息,中纪委、中组部已递交报告给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人大党组、政协党组,准备推行官邸制,统一建造、统一标准、统一购买和租赁。省部一级三百平方米以下,副省部一级二百六十平方米,地厅司一级一百八十至二百二十平方米。
 
所谓官邸制,主要是为高级官员配置官邸,供其配偶及子女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一旦该高官离开岗位,该高官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由下一任高官居住。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官员“周转房制度”等。
 
大陆财新传媒此前报导,在中国实行官邸制,阻力主要在上层、领导层以及与此相关的既得利益集团,如果没有中央的强大决心,并从中央最高层带头实施,这一制度就可能夭折。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实行官邸制。”
 
当时,“官邸制研究”课题负责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曾表示,此前,在上呈中央的《关于建立“官邸制”的建议》中,官邸制覆盖范围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中央一级,实施范围主要包括中南海最高领导人中,包括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人大委员长、政协主席及其他政治局常委;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在地方一级,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书记、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长)、省级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以及省级高级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等。
 
汪玉凯称:实行“官邸制”是遏制领导干部“以权谋房”的根本途径。
 
来源: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201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