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家慧一审被判18年。(图片来源:网络)

(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曾被举报“身家200亿”的前海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家慧,去年因涉贪和违纪被免职,今日(4日)张家慧以三项罪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0万。张家慧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

综合媒体报导,12月4日上午,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一案公开宣判,张家慧以“受贿罪”被叛刑15年;以“行政枉法裁判罪”被判刑5年;以“诈骗罪”被判刑10年。三罪并罚共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张家慧被指控,在2006年至2019年任海南省高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时,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75万元。

2015年至2016年,张家慧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

此外,2001年6月,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143万余元的财物。

该案宣判后,张家慧当庭表示不服,但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今年6月17日,张家慧案一审开庭,就受贿罪等三项罪名当庭认罪。

张家慧被查始于一起敲诈案。2019年4月30日,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害人正是张家慧与丈夫刘远生,两人指控被告以工程款未结清为由,以张家慧打麻将的影片和夫妇私下的对话要挟两人;刘远生之后答应支付对方200万元了事。

此后,张家慧被举报“身家200亿”、“中国法院系统史上最富有的法官”,称张家慧、刘远生夫妇“编织了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数年来疯狂攫取了巨额财产”,而张家慧与刘远生实控以及有关系的公司初步统计至少35家。此外,他们夫妇还被举报,利用司法搭台、商业唱戏,在疯狂敛财的同时,还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

根据海南省委政法委成立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张家慧和刘远生、儿子刘某爽三人共拥有资产约18.72亿元。2003年刘远生从海南汇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处受让56.9亩土地后,开发地产项目“水云天”内的一座湖边会所,“水云天”在成为张家慧与刘远生商业版图的扩张起点的同时,也成了夫妇二人经营关系网的“大本营”。

2019年11月,张家慧被双开,海南省纪委监委指控她“善于伪装,品行低劣,私欲膨胀,以权谋私”,被查后,张家慧一度指使他人串供,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审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