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前副厅长翟宪枝被判刑20年。

翟宪枝被指在2005年至2015年任中共吉林省通化市委常委、副市长时,通过企业套取财政资金、政府账外资金后非法占有,多次贪污公款共计582万元(人民币,下同)。

2007年至2015年间,翟宪枝在先后担任通化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477万余元。

截至2017年8月,翟宪枝及其家庭全部财产共计4657万余元,扣除家庭消费性支出和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翟宪枝对207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综上所述,翟宪枝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共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1岁的翟宪枝,从1996年1月起,先后任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财政局局长,辉南县副县长,通化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副市长,通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5年12月任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翟宪枝于2017年5月23日被调查。

吉林省是江派前常委张德江的发迹地,形成了以张为首的“吉林帮”。

中共十八大以来,吉林多名前任和现任高官被查,包括苏荣、王珉及孙政才等人,他们都是“吉林帮”的重要成员。